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典型案例 >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该怎样正确理解
案情:陈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3月6日经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6年1月5日刑满释放。B区公安机关于2015年4月2日对一起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5月6日明确犯罪嫌疑人为陈某,遂于2016年1月5日释放当日将其抓获到案。同年7月4日,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撤销该项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上诉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与原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分歧意见:在办案过程中,对于陈某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前提下,是否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70条明确规定,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对于已经执行完毕的刑罚,法律和事实上都不存在数罪并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对于前罪刑罚已执行完毕的情况,应当直接对后罪判决并执行该刑罚,不应对两者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按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对漏罪与前罪原判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评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关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的正确理解。司法实践中,有人将刑法第70条规定中“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解读为执行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认为凡是前罪已经执行完毕的,均不符合数罪并罚的条件。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符合该条规定的真正含义的。
首先从文义解释角度看,刑法第70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是作为“发现”一词的定语来修饰限定“发现”的时间段,作用是限定漏罪的“发现时间”,而非是作为执行数罪并罚的限定条件。其次,从体系解释角度来讲,刑法第69条规定的“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是与刑法第70条规定相对应的,解决的是判决宣告以前发现一人犯数罪的情况,而刑法第70条解决的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一人犯数罪的问题。这也从侧面证实刑法第70条中“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是作为“发现”一词的定语来修饰限定“发现时间”的。单纯的条文解释有些像“绕口令”,我们不妨可以借鉴数学解析图形中添加辅助线利于解题的方法,这样解读刑法第69条前半部分:判决宣告以前,“发现”一人犯数罪的,一个人的犯罪事实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发现”,才可能作出法律上的认定,因此添加“发现”一词并不影响该条文的含义。这样,就可以更直观地理解刑法第70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的作用和含义。
关于对“发现”的时间节点的理解。对于发现的时间节点,从立法原意看,此处的“发现”是指司法机关通过侦查、他人揭发或犯罪分子自首等途径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行。因此,一般来讲,发现时间应以立案时间为准。但是现实中具体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比如,对于立案,就存在“以事立案”和“以人立案”的区别,因此,不能机械地以立案为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有多种方式“发现”案件,比如同案犯在笔录中供述、公安机关通过走访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接受群众举报揭发等。笔者认为,只要是线索具体并被公安机关知晓,该节点均可作为“发现时间”。
综上,刑法第70条除了对“发现”的时间限定以外,并未对数罪并罚适用设定其他条件。因此,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与后罪进行并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数罪并罚的立法本意在于解决案件发现时间不一致的实际问题,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迅速、及时地得到一并审判,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情况下进行数罪并罚,既符合刑法第70条的规定,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网友大海提问: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子女可能会有影响。被判缓刑也是一种刑罚,会留有案底。
1、我当庭询问过法官,关于我的登录和观影记录,被告是否有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回答否定。 2
【中国乔丹终审败诉】今日,长达八年的乔丹商标侵权案在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予以撤销,并且撤销乔丹体...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江苏盐城高速,邱先生的货车发生事故,10吨猪肉散落一地,遭到村民哄抢,邱先生大声制止没人听,眼睁睁看着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中止和终结作出规定。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以下的四种“酒桌文化”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
大冶法院执行干警顶烈日赴当阳为当事人追回欠款437万余元 8月29日,大冶法院执行三处朱鹏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