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timestamp":"2026-11-08T11:15:04.302+00:00","path":"/1.2.4/zt/article/getListChannelFtl","status":503,"error":"Service Unavailable","message":"","requestId":"d430377a-2216890"}

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消费权益 > 劳动合同纠纷——作为行政管理者是否有权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作为行政管理者是否有权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双倍赔偿?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审判规则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担任行政类职务,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其入职后始终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基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法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且违反该义务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劳动者身为人事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系其工作职责。对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此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并非用人单位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郑波涛于2012年7月10日入职锐马公司(温州市锐马鞋材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工作期间,锐马公司仅为郑波涛缴纳了2013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2013年6月,郑波涛向锐马公司提出辞职并于同年7月3日获准。郑波涛于同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锐马公司给付其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二倍的失业保险金并补缴养老保险费用。该委受理后,裁决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锐马公司补缴其未缴纳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对其他请求未予支持。
郑波涛以其多次要求与锐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均被单位拒绝,无奈而提出离职,锐马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锐马公司的劳动关系;锐马公司给付其2012年8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元;锐马公司给付其经济补偿金元;锐马公司给付其二倍的失业保险金4116元;锐马公司为其补缴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以及2013年5月至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争议之眼】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担任行政类职务,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劳动者入职后始终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timestamp":"2026-11-08T11:15:04.298+00:00","path":"/1.2.4/zt/article/recommendWenZhangByTypeHENGFtl","status":503,"error":"Service Unavailable","message":"","requestId":"82a6aff0-2372061"}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留学中介退费纠纷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6.02.09 21:24
消费者到北京木北护肤造型店理发,消费者进门时指定本次的消费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最低服务档次的499元,理发过程中推销人员极力推销升级套餐989元,还说给用上了400元的赠品服务,鼓动消费者充值3000元可打六折,全国分店通用,过程中他们让消费者在各种纸面文件上面进行签字。消费者出门后越发感觉不对劲,回宿舍搜查网络资料,自己的老家邯郸没有分店,商家欺诈消费者新闻很多。于是回到店里要求退回这次理发店面给扣除的300元以后的余额2700元,无果。于是半月后,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求助,商家一直赖皮推托有签字证据,不怕起诉。昨天,消费者迫于败诉风险的焦虑心态(因为不确定签字协议效力如何,先退回多少是多少,总比0强)和商家的拉皮态度,同意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的最终方案,只退回989元,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理由是会员300元非会员989元。请问:合法吗?消费者的权益有无受损?事已至此,建议委托律师撤销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意见,向法院起诉索赔9000元和退款2700元吗,或者可以在之前的退款结果2011元基础上直接主张剩余未足额退回的2700-2011=689元+9000元赔偿金吗?这样的案子可以在线上平台立案起诉吗,以节省旅途时间精力和误工损失?有全部的第一次离店后的沟通录音,无论商家还是消协、市监;对于消费者进门指定消费价格不超过499元和商家诱导价格升级和充值会员时声称全国通用邯郸有分店的录音,第一次返店做了补充,以固定证据,商家默认(未反驳)。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6.02.07 10:04
租房退租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6.01.17 15:53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合同文书】 ¥2.99
  • 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金钱消费借贷契约书

    【合同文书】 ¥2.99
  • 银行(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5.99
  • 消费类预付费服务协议

    【合同文书】 ¥4.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林辰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

    好评:
  • 温雅琳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宋奈原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劳动人事、公司经营、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timestamp":"2026-11-08T11:15:04.287+00:00","path":"/1.2.4/zt/search/recommendKeyWordsById","status":503,"error":"Service Unavailable","message":"","requestId":"cb3b3bbc-2285099"}

最新文章推荐

    {"timestamp":"2026-11-08T11:15:04.302+00:00","path":"/1.2.4/zt/article/tuijianWenZhang","status":503,"error":"Service Unavailable","message":"","requestId":"18b1b136-2216889"}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