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民诉概述 > 微信回复“收到”,有法律效力不?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裁判要旨】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条关于“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
时间回到2013年的那个秋天,张先生家里以妻子名义与藁城区系井村签订了租赁协议,系井村作为甲方将
北京高院:不再要求诉讼代理人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查执行立案不再找承办法官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一、那些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即凡年满16周岁、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一些琐事而产生一些摩擦,轻则双方是发生口角上的争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撞死了人,教练需要承担责任。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驾校教练刘某
3月1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4起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案例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