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消费维权 > 法律指南 > 食盐专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食盐专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时间:2020-08-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第696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12月26日
食盐专营办法
(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盐生产、销售和储备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盐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管理,防止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第六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制度,提高食盐行业信用水平。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盐业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网购商品,商品丢失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3.27 14:09
快递物品损毁赔偿问题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3.09 15:05
大学生因为一场错误兼职而被起诉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2.18 21:08
教育机构退款不退的问题
类型:消费者维权 | 2024.02.17 16:2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合同文书】 ¥2.99
  • 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金钱消费借贷契约书

    【合同文书】 ¥2.99
  • 银行(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个人消费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5.99
  • 消费类预付费服务协议

    【合同文书】 ¥4.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汪玉明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好评:
  • 张子恒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评:
  • 陈军辉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