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典型案例 > 张歆艺怼营销号 ,共同抵制营销号!
热搜回来了以后,营销号好像一块儿回来了。张歆艺昨晚怒怼某营销号,造谣二姐节目中谈后悔与前夫离婚,更加无厘头的是节目都还没有播。可想而知这些营销号黑也黑得不走心,一门心思只想乱带节奏赚流量。张歆艺亲自反黑极大震慑了营销号的威风,好在他们知错就改删除了造谣的微博。
昨日郑爽父亲也对黑粉造谣污蔑郑爽高价卖二手低价产品和公益品进行了发声和反击,加上善良网友的一同澄清,才及时挽回了郑爽的名誉。 不由让我感慨,营销号的威力的确很大,他们的一句造谣言论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进而拉低艺人的公众形象和名誉。若不加以整治,对艺人乃至整个娱乐圈及社会风气都是个危险的存在。
在这里我提醒每一位营销号、黑粉、及跟着节奏走乱传谣的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要觉得网上随便说两句没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望营销号们歇歇吧,挣钱不是这么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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