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法律指南 > 打赏女主播6万后,男子诉至法院:直播内容低俗,打赏无效!

打赏女主播6万后,男子诉至法院:直播内容低俗,打赏无效!

时间:2020-12-2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性感女主播热辣开播
情话绵绵,言语挑逗不断
90后青年阿俊“陷入情网”
“一掷千金”先后打赏6万多元
可一腔热情过后,阿俊后悔了

冷静下来的阿俊思索了一番
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决定:
将女主播和直播平台诉至法院
希望法院认定
因女主播表演太低俗
打赏行为无效
并请求法院批评自己

用户整理主播千段低俗内容
主张往日打赏无效并求训诫
阿俊称,自己在主播小美的直播间里曾先后打赏6.3万余元,后小美被政府部门列入网络主播黑名单。经阿俊整理,小美在直播中涉及性、色情、低俗价值观等的内容达到上千段。他认为,针对低俗直播内容的打赏,违反公序良俗,在法律上应属于无效。于是阿俊将小美和某直播平台诉至广州
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打赏行为无效。

阿俊也承认,自己明知小美的直播内容大量违反公序良俗,依然对其打赏;而某直播平台明知小美直播内容存在严重问题,在数十次投诉后依然
纵容其直播,直到政府要求封禁才彻底封号,因此他自己和二被告都存在过错。在诉讼请求中,阿俊特别提出,请求法院对他自己和二被告予以训诫。
用户无法证明对粗俗语言打赏
主播和平台均“不买账”
主播小美和某直播平台却都对阿俊的说法不以为然。
小美认为,阿俊观看她的直播,对她进行打赏,双方成立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且该法律关系已由浙江某法院确认合法有效,阿俊本次起诉是重复起诉。因此小美请求法院驳回阿俊的诉请。

某直播平台则认为,阿俊对小美进行打赏,与小美形成赠与关系,与直播平台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阿俊与直播平台的网络服务合同在阿俊送出虚拟礼物之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且不存在任何合同无效的情形。阿俊本身的赠与行为只是单纯的无偿转让财产,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合法有效。
某直播平台还认为,即使小美在直播期间偶尔言语粗俗,但阿俊对于
小美的打赏行为,是出于多种原因的,并不能简单认定其是针对小美直播过程中极少部分较为粗俗的语言进行打赏,更何况阿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对小美进行打赏时,小美存在粗俗的语言表达。且语言较为低俗并不能直接认定为色情,更不能直接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
用户曾起诉主播
举报封禁直播间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查明:阿俊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在小美直播间打赏6.3万余元。
2018年8月,阿俊向浙江某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小美直播间的消费合同。浙江某法院认为,阿俊完全基于其自身的意思表示作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不需要小美支付任何对价,这与赠与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相符合,且本案亦不具备撤销赠与的条件,故阿俊以其与小美达成服务合同,且小美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小美、某影视文化工作室退还打赏款和要求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该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11月,阿俊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举报小美在直播期间涉嫌违规,该局经调查了解,小美此前在直播期间,与观众互动中的言语涉嫌低俗违规,被某直播平台给予警告处罚并勒令其停播整改。账号恢复直播后,小美于2018年10月又重蹈覆辙,在多次被处罚警告后均未改正,某直播平台已对该账号永久封禁,限制小美在某直播平台继续直播。

阿俊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交的视频显示,小美在直播中有描述性行为、性感受的言语互动等情况。视频和截图当中均无直接显示直播的时间,部分录像视频无显示录制的时间或录制时间无显示年份,部分录像视频显示录制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部分录像视频显示录制时间在2018年6月14日之后。
判决结果
驳回阿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费由阿俊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故事到此结束
案件也告一段落
虽说“吃瓜”使人快乐
但我们也要追求“吃”得明明白白!
下面进行问答环节!
(??ω??)?

网络直播能让你收获快乐
也能让你遇到烦恼
如果涉及钱财
还是三思后行才好啊!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信息时报、人民法院报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想上诉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6 17:36
限高住酒店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1 15:29
限高问题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15 08:41
强制执行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08 08:37
银行账户的钱被公安局冻结了
类型:起诉应诉 | 2023.12.26 10:07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事答辩书

    【合同文书】 ¥0.99
  •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起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再审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反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潘俊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公司经营、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好评:
  • 汪芙蓉 法律执业者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收购兼并、证券市场、工程及房地产、能源矿业、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医疗纠纷

    好评:
  • 李鹰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企业合规、金融银行、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商事仲裁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