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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837
¥10
中国 | 房屋购买 | 2018-11-15 17:22:37

刚买的写字楼短时间价格暴跌

各位律师好! 我今年在贵阳买了(碧桂园贵安一号)一套78.8平的写字楼,购买单价8223元,当时销售说还剩十多套。今年11月单价暴跌33%左右,现在单价5450-5650元,现在销售也说还剩十多套,这样短时间的暴跌开发商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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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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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你好,这属于政策原因,开发商原则上没有责任的,你可以以情势变更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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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11-15 17:23:59
    • 楼主:
      合同已签订,全款已付,开发票不同意如何变更合同?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25:49
    • 李新宇 服务方:
      你好,可以直接去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大不了就承担部分违约责任,可以把合同发给我看一下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29:09
    • 楼主:
      我还没有取合同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4:34
  • 华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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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你好,如果是属于市场的原因造成的价格波动开发商是不存在明显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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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11-15 17:24:4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6
    • 你好,房屋的跌价属于商业风险,如果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并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开发商的宣传构成欺诈,是可以到消协部门进行投诉反应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24:43
  • 张海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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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房价的涨幅的话是根据市场变动的,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开发商自身肯定是不想房价跌的。开发商捕获不存在恶意诋毁等原因导致写字楼价格暴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25:58
  • 陈历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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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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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如果属于开发商恶意竞争压低价格,开发商负有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如果是市场调节原因则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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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8-11-15 17:26:36
  • 邵新林

    律师

    投诉
    ¥0.26
    • 嗯,你好,这主要看你当时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对方的宣传广告以及这个当时的相关资质有没有问题,如有问题的话你可以组装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定金。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29:33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如果开发商没有对你进行欺诈的话,那么合同是有效力的房价的暴跌,属于商业风险,并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0:24
    •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属于市场的波动初步分析和开发商是没有关系的,除非当初开发商卖给你的时候存在欺诈行为虚高增高价格出售的,可以认定为欺诈,你可以依据此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2:53
  • 朱小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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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嗯,你好,房价的一个暴跌,其实是更多的属于一个嗯政策的一个问题,所以说开发商并不存在明显的一个过错,嗯,这种情况下,嗯,你可以和开发商去谈判,以前是变更发生了变化为原则,然后给开发商协商,看对方是否能够补一些差价额,当然了开发商的一个宣传手段说楼房卖的比较好,只有十几套,而现在还剩下十几套,这个宣传的手段可能存在某些错误的导向,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有关的消费者协会相关的部门与投诉,当然了,也可以此为缘由向开发商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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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5 17:33:00
  • 宋成海

    律师

    投诉
    ¥0.26
    • 您好,房屋买卖原则上按照你们合同约定处理,至于市场发生的变动,应该不影响你们合同的履行。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4:24
  • ¥0.2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26
    • 您好,要确认一下单价下跌是整个市场造成的,还是就碧桂园这一家原因造成的,如果只是碧桂园在操纵这个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对方涉嫌欺诈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6:12
    • 楼主:
      已付全款并签订合同,我可以违约变更取消合同吗?支付违约金也可以
      展开
      收起
      2018-11-17 09:29:47
  • ¥0.26
    • 如果不可抗力的因素,市场的因素,开发商是没有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8:21
  • ¥0.26
    • 如果是市场引起的价格变化,开发商不存在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38:33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26
    • 66″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41:35
    • 楼主:
      关键是“剩十多套”这个说法无法取证,有什么建议吗?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46:23
  • 徐园园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这种由于市场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不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不用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42:37
  • 田续鹏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房价涨跌属于正常市场价格波动,都具有一定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是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但是开发商如果虚假宣传,责构成虚假宣传罪。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45:52
  • 郭启兰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价格波动属于市场因素的,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53:12
  • 张爱清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房价跌不属于欺诈,只是不可抗力,对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56:46
  • ¥0.26
    • 你好,房价涨跌都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开发商如果不能证明恶意的是没有责任的,涨跌都是正常行为。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7:58:19
  • 唐宁世

    律师

    投诉
    ¥0.26
    • 如果对方当时通过虚假宣传或者恶意误导行为导致签订的合同,则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及要求对方赔偿或者协商解除合同。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8:04:58
  • ¥0.26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市场风险,一般双方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来履行义务,只要开发商没有隐瞒欺诈,是不承担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8:42:10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6
    • 房产价格下跌,应该与控管政策有一定关系,同时还有存在的商业风险。你们在合同中如何约定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的。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8:49:48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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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6
    • 如果是开发商没有存在过错和故意 ,只是政府政策作出调整价,这属于市场行为 ,开发商应该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开发商不是因为政府调控,而是有预谋的虚构事实,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属消费欺诈,可以向其主管部门住建局举报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8:57:31
  • 朱原心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6
    • 房产也属于商品,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开发商是没有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11:05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6
    • 如果合同约定价格明确,与当时市场价格没有太大的出入的话,开发商是没什么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13:27
  • ¥0.26
    • 对方还剩十多套的说法存在欺诈,如果是你是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影响因素,以欺诈为由,在一年之内撤销合同。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29:31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26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当时订立买卖合同时有欺诈行为。如果是单纯的市场行情的变化,开发商就没有责任。如果选择诉讼,风险较大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33:52
  • 王倩一男

    律师

    投诉
    ¥0.26
    • 您好,这不能归咎于对方的过错,开发商无违约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39:34
  • 肖成见

    律师

    投诉
    ¥0.26
    • 您好,您描述的这种情况属于市场因素导致的商业风险,若不能证明开发商具有过错,开发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您可以考虑退房
      展开
      收起
      2018-11-15 19:51:01
  • ¥0.26
    • 你好,单纯的房价涨跌造成的,前后销售的差价,开发商是没有责任的,这个属于市场波动的商业风险
      展开
      收起
      2018-11-15 20:11:45
  • ¥0.26
  • ¥0.26
    • 房价暴跌属于市场行为,开发商没有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20:40:19
  • 于淑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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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6
    • 你好,你可以先核实一下当时购买写字楼时开发商是否存在哄抬价格的行为,如果存在你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已付款。如果不存在欺诈,在这期间也并不存在过错,则房价的涨跌属于商业风险,开发商不用承担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20:47:35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26
    • 你好,如果属于正常的市场波动的话,那么房屋的价格进行到底,那么开发商是不同的责任
      展开
      收起
      2018-11-15 21: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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