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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辞职裁员 | 2020-06-16 10:37:55

请问律师

公司决定,与您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启动《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但“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将持续有效,请您知悉。以上条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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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公司就可以不用支付,保密协议中,按工资30%来支付保密协议费用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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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10:43:09
我觉得,公司既然不支付敬业协议补偿款,我就不应该继续履行这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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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10:53:39
公司将辞退一名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如何补偿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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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0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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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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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自动转换:哦你好嗯,我先看一下您的描述啊,然后可以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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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38:39
    • 李新宇 服务方:
      43″
      自动转换:嗯,你好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啊,以上的这个条款啊是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啊进行约定的,像对方这么要求的话,如果你们这个劳动合同当中还有这个竟业禁止的条款,对方啊不限制你那这是允许的啊你必须要保留好啊,此项通知,以防对方向你追究责任啊,你可以以以此抗辩啊另外呢,对于这个资产全啊和这个保密的这个义务啊是需要啊,是需要遵守的,如果给对方企业造成损害的话啊,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啊赔偿责任的啊,您这边的可以点击下右上角的大信啊,随后又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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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39:57
    • 答谢
      一般情况下合理性是比较大的,但要看具体的详细前后情况,可以叙述详细情况,26年资深专家律师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电话咨询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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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39:23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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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双方自愿约定即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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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39:26
  • 李德颖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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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终止后,你不受竞业限制,可以从事同种行业同种类型的工作,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是两种约定,取消竞业限制依然可以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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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39:36
  • 任丽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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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与劳务有关的合同很多,除了雇佣之外,尚有承揽、出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劳务合同的概念很宽泛,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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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0:0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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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和公司之前签订过竞业禁止协议吗?如果签订过,公司需要给你补偿,你才需要遵守,否则你不需要遵守。这里提到说“启动”,你要注意是否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终止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劳动者还是要遵守的,这个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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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0:37
    • 楼主:
      以前签过保密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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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5:50
    • 刘玲 服务方:
      以前签的是保密协议,跟竞业禁止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单位现在要求你遵守保密约定,是合理的。可能你的单位是制造型企业,所以对于保密有要求,这是合情合理的。即使不是,一般单位也会有这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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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1:20:03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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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1″
      自动转换:这个条款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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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0:39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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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民商法主要根据的事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在你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条款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当然你也有权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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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1:40
  • 孙成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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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9″
      自动转换:嗯,劳动活动机会,如果说不确定的话嗯,如果是单位补助政策课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然后关于进行限制的条款呢?如果说看看公司是否基于相应的补偿啊,如果有补偿的话,这种他都叫过来了,可以主张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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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2:39
    • 楼主:
      协议离职,该给的补偿款,已经正常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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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52:28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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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不合理,更不合法!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两者有的时候是相关联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是在劳动者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保密协议随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用人单位这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目的,排除劳动者合法取得因竞业禁止获得的补偿权利免除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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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0:43:54
    • 黄振波 服务方:
      用通俗的发来说,用人单位这是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很明显,这种设置的条款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竞业或者保密协议的补偿金,即便签订了这方面的协议个人认为也是无效的。
      展开
      收起
      2020-06-16 10:46:01
    • 黄振波 服务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24条就已经规定很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如期支付补偿,劳动者也就不受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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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0:51:17
    • 答谢
      50″
      自动转换:你好,大妹子,这样的约定啊,是无效的啊,对于这个从事这个劳动合同啊,解除以后啊,这个竞业限制啊,这个劳动合同法是由于有规定的啊,敬业性质的期限是不到超过两年的,而且对于这个廊坊东解除过程如果约定有保密义务的,这样子就是在这个竞业限制企业内啊有人哪位啊,一哪个是劳动者啊?一定的经济补偿啊,这样的这都是劳动合同法的没有明确约定的嗯嗯,你这个大麦里面的这个条款呢明显是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啊,相关的这些条款啊是不具有法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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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5:38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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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哦你好,嗯,这样的通知上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终止后你不受竞业限制可以从从事同种行业同类工作,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是两种约定,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取消竞业限制并且保留保密义务的。您这边可以点击下右上角的答谢,随后可以和我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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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5:49
  • 陈晨晓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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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保密协议里面约定保密费用有多少就按照合同来履行。对于竞业条款的话,那个可以按照公司提出是否启动,如果不启动就不停了,不需要启动。保密的问题,如果没有约定支付保费费用的话,是不能要求的。
      展开
      收起
      2020-06-16 10:46:44
    • 答谢
      解答: 1.以上条款约定合法。 2.劳动合法规定,公司可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公司需支付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补偿。 现在公司不限制你择业了你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所以公司可以无需支付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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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0:46:53
  • 董庆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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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是的如果不用竞业禁止协议那公司很有可能不支付相关费用,但是相关保密协定很有可能依然有效。既然是协议就应该履行,你可以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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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1:01:31
  • 赵宴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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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4″
      自动转换:这图片是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你可以看一下,这个就算你离职以后两年之内,这个两年是竞业禁止的限制期限,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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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1:04:20
    • 答谢
      56″
      自动转换:嗯,你好,今夜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是两类不同法律性质的义务,借限制义务呢?他是一个合同义务,只有这个应用单位和劳动者在在书面上进行约定了,那才对劳动者啊,在辞职辞职之后的这个就业有限制,而因此呢,他也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验限制的补偿金,而这个保密义务呢,他是个法律义务,也就是说,不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签没签保密条款,劳动者都有义务保护保守原单位的这种经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所以你们单位这个这样的约定啊,原则上啊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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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1:05:39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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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1″
      自动转换:你不必再说有公司的保密协定和那个经验性的条款,这是同学旅行的,也就是你事实当中的同事李军看来圈她不实施对你的那个,这就说明解除了对你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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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1:35:52
    • 答谢
      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竞业限制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协商的,而且单位还要付你补偿,不需要你履行就不需要支付补偿
      展开
      收起
      2020-06-16 11:54:57
    • 答谢
      你的理解有一些偏差,如果公司没有竞业禁止条款的话,是没有必要支付您保密金的,因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专利秘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要受到保护的,就是说,如果您保守的公司秘密是基于合同约束,那么就应当给您支付保密金,如果是基于法律要求,那么不支付保密金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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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2:05:32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只有保密义务,没有竞业限制。那么对于你的保密义务来说,实际是做了实质上的突破。你注意把握分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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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2:30:36
  • 毛春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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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合理的。 竞业限制是指对原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于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生产、自营或为他人生产、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及业务,不得在具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 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前,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免除竞业限制义务,继而无需支付补偿金。 而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是法定义务。与竞业限制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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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3:54:27
    • 答谢
      20″
      自动转换:呃,他是敬业禁止协议啊,他这个不管是你在职还是离职的状态,这个公司都需要支付你相关的这些敬业费用的,他还是不包含在公司在内的,因为很多公司的开公司的时候都显示说有这个竞业保密这个费用,但是一般这都是单独支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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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14:45:25
  • 王海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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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9″
      自动转换:他是这样啊,就是这个相关竞业禁止协议,它是属于单独的一笔钱进行一个发放,她不是说在这个公司里,如果说离职之后公司没有支付这笔费用的情况下,咱们不需要继续履行相关经验的建设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06-16 14:53:05
  • 牛振平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但是不用履行竟业限制义务。公司无权阻止你在同行业的公司继续从事相同工作。加微详询,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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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6-16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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