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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为教师惩戒权划线#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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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经历过的教育》

望着窗外,这天,像雾像雨又像风,不像那些年我们所见到的。不过说来也是,那些年我在南国,现在在北疆,虽头顶同一片天,但天外有天,所以,自是不一样。

这两天,有一个事件在网上热议,那就是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惩戒工作进行了规制。

回想那些年,那个年代,我们经历过的教育还真是与现在的不一样。虽经历岁月风霜、流年冲刷,但在残存的记忆中还能找到当年的“蛛丝马迹”,甚至有些场景仍历历在目。

“别以为你家里是谁谁谁,我就怕你,我该怎么教育你,我还是会怎么教育你!”
“你要是下次还欺负别的同学,我就不这样骂了,我直接让你好看!”
“教牛教马都教得变,就教你教不变,我就不信了!”
“你!给我站起来!给我站到门口去!”
“你!马上回去叫你爸来!”
“滚回去!”
……

那些年,老师的这些话语时常回荡在我们的耳边,有些动作也时常发生在我们的头顶、耳朵、手掌、屁股……

“上次打你打得不够狠是不是?这次是不是又皮痒痒了?”
“都是同一样的菜,你翻来覆去干什么?在犁田吗?”
“你到底吃不吃?要吃赶快吃,不吃就饿着!”
“疼不疼?疼不疼?下次你还敢不敢?”
“自己找一根鞭子回来!”
“跪下!”
……

那些年,家人的这些话语时常回荡在我们的耳边,有些动作也时常发生在我们的头顶、耳朵、手掌、屁股、膝盖、腿上、背上……

记得,那些年我们害怕被罚不能吃饭,因为饿的滋味特别难受;那些年,我们最害怕被关在门外,因为门外又黑又冷;那些年,我们害怕做错事被大人发现,因为被发现之后的后果很严重……

然后,我们就在这样的话语与动作之间,慢慢长大了。

长大之后发现,越长大,那些年,我们经历过的教育离我们也越远,远到只能深埋心底,远到只能努力回忆。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年,我们经历过的教育是“简单”的,是“粗暴”的,是“野蛮”的。

终于,我们也正在或者是将要成为教育者,去教育我们的下一代,我们也要体验教育的滋味,因为我们似乎已经“受够”了被教育。但这教育与被教育角色的转换,还真的让人有点猝不及防。

那些年终究过去了,这些年终究来到了,那些年带来的是无尽思念,这些年带来的是无尽期盼。

这些年,网上总是曝光孩子在被教育之后一哭二闹三上吊(自杀)四失踪(出走);孩子在学校被“教育”,然后家长去 “教育”学校;孩子在家里被“教育”,然后其他家人去护着……

所以,会看到小孩因为没有买到心爱的玩具,然后在超市满地打滚;会看到小孩因为心愿得不到满足,然后就乱摔东西;会看到生气的小孩一语不发,然后围着一群大人在叽里呱啦……

孩子们说不得、骂不得、打不得……因为害怕他们那一颗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害怕他们会生气绝食,害怕他们会离家出走,害怕他们会自寻短见。

当然,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责骂,以伤害为目的、会造成伤害的击打不是教育,而是一种伤害行为,会让孩子身心俱伤,也于法不容。

所以,我也常常在思考,我们这一代人该如何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因为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是粗人,我们经历过的教育是 “简单”的,是“粗暴”的,是“野蛮”的,我们还要让我们的下一代经历吗?

不能完全不经历,也不能完全经历,对,是这样的!

那么,这个度在哪里?如何去拿捏?如何去平衡?

我想,《规则》给了我们很大的指引,虽然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最终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将来实施的《规则》将会更完备和具有可操作性。

《规则》对于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规定得比较细致,按照学生违规违纪的轻重情况,分三个等级的惩戒,即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并且明确禁止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侮辱学生的人格和实施“连坐”惩戒等。

可以说是“张弛有度”、“有权有责”,既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让老师知道在不同情况下用不同的惩戒方式,也让老师知道不能使用的惩戒方式是什么。

总而言之,惩戒孩子要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即过罚相当、罚当其过。

学校老师教育惩戒孩子,是“有法可依”了,这无疑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一个人的人格养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家庭环境、教育经历、社会关系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孩子人格的形成,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都将发生不可逆的严重后果。

所以,对于孩子的教育,家庭是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那么,我们该如何扣紧这一环呢?家庭的惩戒教育该如何规范起来呢?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那些年,这些年,其实,都在同一条历史长河中流淌,无法忘怀,更无法割裂……

#法学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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