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法律指南 > 女子洗浴会所直播女人洗澡,给其老公观看,如何评价该行为?

女子洗浴会所直播女人洗澡,给其老公观看,如何评价该行为?

时间:2020-12-16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案例】女子王某在各洗浴会所洗澡时,用手机偷拍正在洗澡女人的裸体。其中两名妇女发现王某不正常,人家都在洗澡,她却拿着手机对着大家,于是悄悄绕到王某身后,而王某并没有发现有人已经站在其身后,边录边说:“好了,看够了吧?”原来王某正在直播女人洗澡的视频。于是两个女人控制住王某,并告诉会所的保安报警,经讯问,王某是在直播女人洗澡的场面给其老公看。
这是一起真实案件,王某被警察控制后,会受什么处罚?以下笔者围绕这一问题,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
王某与其老公涉嫌共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指以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性行为的道德标准及人们的价值观有关,有的行为在不同地区或不同人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行为,难以认定为猥亵,如城市城,老同学老朋友见面,相互拥抱、亲一下对手的手等,是正常的礼义,而这样的礼义方式发生在偏远山村,恐怕难以令人接受。因此,能否评价一个行为为猥亵行为,应因时、因地、因人而定。
我们注意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这一句话,可以明确,当行为人主动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时,没有“强制”的要求,也就说明,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使其产生了性羞耻心理,猥亵行为就成立了,这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做到了无缝衔接,即当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等强制手段,猥亵他人时,构成强制猥亵罪,没有强制手段时,则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当行人主动裸露自身体时,行为人也没有强制他人观看,同样,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本案中,王某与其老公为共同违法,王某为直接实施者,其老公为教唆者,两人均应以猥亵他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强制猥亵罪要不要有追求性刺激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罪是侵犯他人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侵犯了他人性的自己决定权,进而使得他人产生性羞耻心理,该行为就已经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不管行为人基于报复的目的还是追求性刺激的目的等,其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就具有了客观违法性,是刑法所反对的行为。
强制猥亵的故意对本罪违法构成要件诸要素的认识,行为人在对他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时,只要认识到自已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行为对象、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事实,即具有了强制猥亵他人的主观故意,如果人为添加超法规的责任要素,如寻求性刺激的目的,势必不必要缩小打击范围,不利实现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如果非要人为添加为“为寻求性刺激的目的”这一超法规的要素,如行为人基于报复妇女的目的,一天,趁妇女单独在房间时,行为人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就不构在强制猥亵罪,同时也不可能构成侮辱罪,行为人无罪?!难以令人接受。因此,强制猥亵罪无须行为人有追求性刺激的目的。
我国刑法分则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与性有关的犯罪只有两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根据两罪所处的位置,两罪均是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即侵犯妇女(或他人)性的自已决定权的犯罪,他人性的自已决定权或性羞耻心理的侵犯,难道还要依附于他人的主观目的?况且,目的为超法规的责任要素,人为添加的后果就是放纵犯罪。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王某与其老公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因为,本案全过程王某都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等强制手段,不符合强制猥亵违法构成要件,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去掉了“强制”两个字,做到了与刑法的无缝衔接,是优秀的立法例。本案中,王某及其老公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强制猥亵罪不需要行为人有追求性刺激的目的,人为添加责任要素,人为缩小刑法打击范围,不利于法益保护。
来源:身边的刑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想上诉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6 17:36
限高住酒店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1 15:29
限高问题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15 08:41
强制执行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08 08:37
银行账户的钱被公安局冻结了
类型:起诉应诉 | 2023.12.26 10:07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事答辩书

    【合同文书】 ¥0.99
  •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起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再审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反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鹰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企业合规、金融银行、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商事仲裁

    好评:
  • 张子恒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评:
  • 赵宾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