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2021民法典房产产权的规定是什么?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现在大多数人对住房有着特殊的情结,大家都想买房,想着有了房子才有固定的居所,也才安心,所谓安居乐业,下面了解一下《民法典》对房产产权的一些规定吧!
一、2021民法典房产产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的通过,也给之前引发热议的“房屋产权到期”问题一锤定音。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给广大业主一颗“定心丸”,楼龄较久也不用再担心产权问题。
现行法律对续期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等规定尚未明确,后续有望通过新的法规加以确认。对于非住宅用地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这就提醒了购房者在购房时在关注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同时,务必确认好土地性质。
二、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
从2021年起,每一套大产权房子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分别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居住权。
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1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设立初衷,是让一些只有一套房的人,或者不想卖掉房子的人,可以通过单独转让居住权的方式获得收益。但居住权的确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了解为好。
以上是关于“2021民法典房产产权的规定是什么?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土地房产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房产纠纷资深律师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在很多的房产纠纷官司当中业主都是希望开发商能够直接退
国家对民生越来越重视,对于城镇家庭收入较低在买房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人,国家确实是扶持政策的,如果可以申请到廉租房就可以减轻一定的生活成本,但...
拆迁方采用“株连式强拆”怎么办?这里告诉你超强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是为了对土地资源进行的第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限于规范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
土地征收是政府的职权,具体由国土资源局操作 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
房产权属证明在自己手里,可以申请拆迁赔偿吗? 某区的合法住宅在未被依法征收,权属证明还在手
在征地维权中,针对征地批复的审查很容易被忽略 但在征地批复的复议程序中,复议受理机关级别高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