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2021民法典房产产权的规定是什么?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现在大多数人对住房有着特殊的情结,大家都想买房,想着有了房子才有固定的居所,也才安心,所谓安居乐业,下面了解一下《民法典》对房产产权的一些规定吧!
一、2021民法典房产产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的通过,也给之前引发热议的“房屋产权到期”问题一锤定音。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给广大业主一颗“定心丸”,楼龄较久也不用再担心产权问题。
现行法律对续期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等规定尚未明确,后续有望通过新的法规加以确认。对于非住宅用地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这就提醒了购房者在购房时在关注房屋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同时,务必确认好土地性质。
二、什么是房屋的居住权?
从2021年起,每一套大产权房子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分别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居住权。
居住权是独立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1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设立初衷,是让一些只有一套房的人,或者不想卖掉房子的人,可以通过单独转让居住权的方式获得收益。但居住权的确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了解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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