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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劳动关系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借调和劳务派遣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许多新型的用工形式应运而生,其中借调便是其中之一。企业借调产生于上世纪中国80年代中期。当时由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革,造成部分机构严重缺员,为了能正常开展工作,就从基层企事业单位调用有特长、有专业知识、服从性较好的人员到机关工作,从而形成了“借调”现象。借调劳动关系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借调和劳务派遣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一般是上级机关从下级机关借调相关的工作人员。通常有以下三种:
1. 借调单位欠缺具有某种才能的人员,而恰巧被借调人员却拥有相关才能,经上级机构安排后,借调人员暂时离开原任单任,并到借调单位任职。在这种情况下借调的人员通常都是专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2. 借调单位属临时性质,在完成某事工后即行解散。为免整个计划皆交由临时员工进行,部份人员会由不同部“借”到借调单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调员工会返回原单位工作。
3. 借调属员工才能发展计划的一部份,让员工接触不同单位的工作,增广见闻。员工会在指定时间派驻往借调单位,并在借调期后返回原任单位工作。
借调和劳务派遣有哪些区别?
借调从表现形式上与劳务派遣有很多相似之处。借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但在借调期间实在借调单位提供劳动,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但与借调单位并无关系,其劳动关系关系仍在原单位。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法定用工形式已受到法律约束,而对借调的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致使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借调用工可以代替劳务派遣,既不需要满足劳务派遣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条件,又能规避劳务派遣用工占比不得超10%的风险,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但,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借调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借调或者劳务协议,将劳动者于一定期间内,借调到另一用人单位,接受该单位的指示与管理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简单地分析,借调关系涉及借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当事人,通常三方签订借调合同,借出单位在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下,被借调到借入单位从事劳动。被借人与借入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借调期间受借入单位的管理,完成借调单位支配的工作或劳动任务。被借人员和借出单位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当借调合同期满后,被借调的职工返回借出单位继续履行与借出单位的劳动合同。
借调关系其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与用工分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与借出单位继续存在劳动关系。借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通过借调合同明确责任、义务。
借调用工的模式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确保重点建设以及扩大事业范围等。其行为通常是短期、暂时、不具有经常性,且借调单位以及借调人员不以此作为营业目的。由于借调并不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一种劳动关系,所以不少人对于借调的问题都是持怀疑的态度的,所以不少劳动者会想知道借调劳动关系法律规定都是什么样的,毕竟虽然借调并不是一个劳动法中规定的概念,但这种行为在日常的实践中却是非常常见的。
以上是关于“借调劳动关系常见形式”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劳动人事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劳动人事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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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月中旬辞职的,劳动合同写的是离职当月的工资会在三个月内结清,但目前公司不给我六月提成和七月的薪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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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劳动关系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借调和劳务派遣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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