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民事诉讼 > 法律指南 > 可随时申请检察监督的几类民事案件

可随时申请检察监督的几类民事案件

时间:2021-08-09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以抗诉、纠正意见、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的民事案件可能会有所增加,纠正错案难度可能降低。

一、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的民事案件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8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的民事案件,《规则》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这类控告案件也是没有期间要求的,可以随时发现,随时控告。

当事人以外的民事主体没有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对相关民事案件内容不知情,对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情形也不知情,法律应当为其提供救济渠道。如果对这类案件作出时间限制,可能让这部分人失去救济机会,有失不公平。

至于随着司法实践发展,有没有必要对这类案件控告做一定的时间限制,比如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多长时间内提出控告,逾期失权;这要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如果放任案外民事主体怠于行使权利,却又可以“择时”、“择机”控告,也会破坏已经趋于稳定的法律关系,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二、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没有时间限制。《规则》第20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没有时效期间限制,符合《规则》第37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即可监督。

三、当事人申请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发现应当监督民事案件来源。

《规则》第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不受当事人是否申请再审限制。”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应当监督民事案件是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的来源,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即使不符合申请监督的要求,只要符合《规则》第37条规定,就可以作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民事案件的来源。当事人提出该项监督申请也就没有时间限制,只是当事人的申请在这里会被作为人民检察院监督案件线索。

四、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符合《规则》第37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1、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3、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程序行为的;

4、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5、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的;

6、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

遇到生效判决、裁定裁定确有错误,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申请检察院监督不符合规定,可以以申请监督方式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符合依职权监督案件线索,充分借助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想上诉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6 17:36
限高住酒店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21 15:29
限高问题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15 08:41
强制执行
类型:判决执行 | 2024.03.08 08:37
银行账户的钱被公安局冻结了
类型:起诉应诉 | 2023.12.26 10:07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事答辩书

    【合同文书】 ¥0.99
  •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起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再审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民事反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雪艳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 潘俊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公司经营、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好评:
  • 汪芙蓉 法律执业者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收购兼并、证券市场、工程及房地产、能源矿业、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医疗纠纷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