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合同制度 > 法律指南 >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问:审判实践中,赠与人以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为由撤销赠与,受赠人依据赠与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赠与人继续履行合同,及时办理赠与手续,交付赠与物。赠与人并未说明他(她)是行使任意撤销权还是法定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两种撤销权是有区别的,请问在办案中应如何把握? 答: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在审判实践中,无论赠与人是否提出行使哪一种撤销权,人民法院均应搞清赠与人应当行使何种撤销权。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如果赠与人就赠与房产行使任意撤销权,还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 二是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物权转移后,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受赠人只要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无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无论赠与是否具有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从这两种撤销权的条件可以看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赠与人可能同时享有任意撤销权,但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赠与人(在缺乏法定事由时)通常不享有法定撤销权。 三是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但已经履行部分有效),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赠与人可以对受赠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现在我们买的房子大多是属于商品房,商品房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将来出售也会容易一点。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必须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是为了保...
辞职是一件大事,想要离开工作的地方,却不知道辞职信应该怎么写?辞职信是你要辞去现有职务时候的一个必要程序,怎么样才能写好辞职信,留下最后的一...
担保物权纠纷 公司法人拒执法院判决被判刑 曹辉团队 张家港刑事律师 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团队:这是一起因为担保物权纠纷,公司法人拒执行法
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连著名诗人海子的诗都写到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现在房子除了住之外还能关系到婚姻能不能成,孩子能不能入学等等...
问:我是福建人在九江承包工程,最近因为工程款与别人起了纠纷,当时我们签订的承包合同里约定了“双方若发生纠
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那么买卖合同的成立标准是什么呢? 关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标准,
答:《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一、违约责任的形式是什么?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
加载更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