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合同制度 > 合同终止 > 购买的带押车被原车主开走,买主能反悔吗?

购买的带押车被原车主开走,买主能反悔吗?

时间:2025-01-0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买了抵押的二手车,后车辆又被原车主开走,找卖主讨要损失,卖主则称,车辆已经交付,车辆被开走,自己没有责任,不同意返还购车款,买主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请看下面的案例!

 车上人员责任险450.jpg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8日,范某从杜某处购买宝马二手牌BMW525L轿车一辆,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135000元,车款交付后,杜某将车辆交付给范某。范某认可知道车辆为抵押车,并称杜某承诺可以协助过户。杜某则称交车时已将涉案车辆查封、抵押手续给了范某,且根据二手车市场行情,2014年宝马5系出售价格应该在250000-300000元左右,当时范某只花了100000多元就购买了此车辆。2022年12月6日,原车主李某委托第三方将涉案车辆开走,范某遂向郯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杜某的车辆买卖合同,并要求返还购车款135000元。

 

法院审理

 

郯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涉案买卖合同是否应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修改前)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产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故无论是依据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还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涉案车辆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虽上述权属的变动因未完成登记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但不影响涉案买卖合同已履行的事实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本案中,范某认可在杜某交付车辆时知道该车辆存在所有权瑕疵,且范某家人对涉案车辆报警时亦称其不是车主,是抵押车,亦可证明范某知道涉案车辆所有权存在瑕疵,考虑到涉案车辆的价格等因素,杜某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法应予免除。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范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范某不服,提起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买受人明知车辆系带押车辆,所有权有瑕疵,但仍同意买卖,买受人付款后,卖方涉案车辆交付给买受人后,完成涉案车辆权属的变更,虽上述权属的变动因未完成登记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但不影响涉案买卖合同已履行的事实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买受人在明知车辆所有权存在瑕疵,仍然支付货款、接受车辆,故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依法应予免除。合同缔结时买受人未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固定权利义务,亦应自担不利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修改前)   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产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来源:山东高法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 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

    国内企业发展迅速,用火、用电、用气普遍增多,火灾危险性也逐渐增大,所以各个公司都会制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下面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供参考。消防安...

  • 2020年个人全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委托代理现象是很常见的,在日常生活或工作当中,当我们急需办理某件事情,却由于身处异地或者难以抽出时间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时,委托其他可信任之人...

  • ​防范合同陷阱的五大锦囊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

    防范合同陷阱的五大锦囊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应该如何防范合同陷阱带来的法律后果,今天为大家带来了防范合同陷阱的

  • 什么是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指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贷款人订立合同,由贷款人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直接支

  • 2020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范本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是物质...

  • 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又到新年了,大部分在外漂泊者一方面高兴着迎接新年的到来,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会担忧明年回来之后是否还要重新租房,租房的过程中不仅找房搬家麻烦,...

  • 2020年在签订买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连著名诗人海子的诗都写到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现在房子除了住之外还能关系到婚姻能不能成,孩子能不能入学等等...

  • 疫情因素属于不可抗力吗?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当前,随着复工复产工作稳步推进,新冠疫情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逐步显现。在涉及疫情的经济纠纷中,当事人往往会以新冠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公司借朋友用发生的中介合同纠纷
类型:中介服务 | 2025.08.16 22:26
征集自媒体律师认证
类型:中介服务 | 2025.07.07 18:53
引流兼职粉
类型:中介服务 | 2024.11.06 20:34
商事法律
类型:物资租赁 | 2024.10.27 16:04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车辆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 轿车买卖契约书

    【合同文书】 ¥0.99
  • 钢材买卖协议

    【合同文书】 ¥2.99
  • 车库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许旺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借款担保、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经营

    好评:
  • 王恩大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财产损害、人身伤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婚姻家庭、名誉及隐私、企业合规、工程及房地产

    好评:
  • 陈奕君 律师

    专长: 企业设立、企业合规、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经营、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