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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0-02-25 13:49:4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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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些特殊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贷款的,而想要进行贷款的话,大多时候都是需要进行担保的,而且这其中还涉及到担保物权方面与担保债权方面的问题了那么,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1.jpg

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定义


担保债权是债权中很常见的一种债权,指的是法律为了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所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者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还清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换价值为肉容的权利,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特定物上设立的他物权。


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2.jpg

以上是“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的定义和区别”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物权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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