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其他知识 > 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需要分给对方吗?

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需要分给对方吗?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点评:
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分割?
近年来,由于社会的不断把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观念得到进一步的解放,离婚率也在普遍上升。于是、离婚过程中的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所要解决的。本案中恰恰谈论的就是婚前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过程中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一方当事人,给予另一方补偿的问题
婚前,男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相应的首付款30万,向银行贷款50万。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但是此时夫妻共同还贷20万,并且支付其中的利息5万。婚后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产权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在诉讼过程中,房屋经过作价评估现在的市场价为100万。
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给予女方补偿,双方共同还贷款的增值部分的数额为:100X20/(30+50+5)=23.53万。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此时男方应当给予女方补偿款为:23.53万/2=11.765+20/2=21.765万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也就意味该规定给了司法裁判者一定的规则,防止裁判者自由裁量权过大,给当事人的合法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但是该条款在适用的过程中比较严格,切莫胡乱使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点评: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要分给另一半吗?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的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以及婚前所还贷款属于你个人财产的转化,这一部分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然属于你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无论是哪一方的收入,其中均包含对方的份额。如果结婚时房子的贷款没有还清,婚后继续还贷,若夫妻间没有对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故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应当属于对方的财产份额。
对于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也作出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屋的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购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关注我的微薄后通过私信与我取得联系。


点评:
结婚前贷款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贷款购房而言,一方在婚前出资支付首付款,而结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就会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交叉。而婚前贷款买的房屋通常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如果婚后另一方也进行还款,但房产证却没有其的名字,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则会产生较大争议。
针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所购买房屋的财产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曾予以说明,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且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房屋的归属。若双方无法接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粉丝福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关注我的后通过私信联系


点评: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点评: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就共同还贷及还贷部分的升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该房产的产权依然属于婚前购买方,婚后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公积金或经营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方,婚后由其工资或公积金偿还房屋贷款,会有错误认识,认为婚前自己贷款购房,婚后也是用自己工资或公积金偿还,离婚的房屋固然没有对方的任何权益,房屋应完全属于自己!刚才已经提到了,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工资或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也是一种混同,虽然是发放到一人手中,但其中一半属于对方,所以一人看似一人收入偿还贷款,但实质是两人的财产,故离婚时,还贷及还贷部分升值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点评:
对于该房屋权属,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一般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欢迎关注我们: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
我们以科普心理和法律类的知识为主,帮助每个人更好地成长。
我们是华南地区首家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事务所。
首创“法律+心理”支持案件处理,致力为每个家庭创造和谐与安定。
服务领域包括:家事调解、家事纠纷诉讼、私人法律顾问、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等。


点评:
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 对该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若协商不成 ,则一般判定该房屋归登记方一方所有,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须给对方一定补偿。

婚后无论是否用自己单方的收入去还房贷,该部分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除非夫妻双方间有财产约定,一方所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关于离婚分割房屋及财产纷繁复杂,在处理时,须咨询专业律师提供专业的处理方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得到支持。


点评:
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以登记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及还贷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方应给另一方补偿!《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您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角度上说属于事实不清,会有多种答案!
简单设置一下条件,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需要分给对方吗?
1,有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一方婚前购房,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产权证加入对方名字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如对方出卖给第三人的,受让人属于“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4,除以上,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的,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分给对方。


点评:
结婚前一方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给对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进行了明确约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改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



点评:
结婚时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给对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进行了明确约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改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



点评:
这个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回答,但是先简单回答你一下,你结婚的时候是否进行了婚前财产公示(就是婚前财产的有关这一类的工作)?如果做了的话,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分给对方的。如果没有做的话,结婚四年之后就成为共有财产,那肯定要分给对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后,有关房屋产权分割的规定引起了众多市民关注。对此,律师称,如果夫妻双方提前约定一份财产处置协议,可能避免日后的一些经济纠纷。


点评: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的,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如何进行分割,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离婚时分割房屋,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购买方,购买方需要将共同还款的部分补偿给另一方,还有剩余贷款的,剩余款项属于个人债务,不用共同承担。


点评: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即归产权登记的一方,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点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的名下,当事人无约定的,该房屋视为婚前财产,归登记人所有,但是双方结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点评:
【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需要分给对方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并支付首付的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因为婚后对方参与还贷,房子包含了对方的权益。目前主流的分割原则是婚后偿还贷款本息的一半以及对应的增值为对方权益。 ?


点评: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给登记方,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点评:
1.房子首付款属于婚前财产,还贷的时候对方也参与了,那需要协议退给对方部分钱款。
2.不动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
3.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要合理补偿


点评:
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婚后还贷及还贷部分升值,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与对方分割的!房产依然属于购买方,只是需要给对方补偿!


点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此有规定,婚前买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判归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增值部分需要进行分割。


点评:
结婚前的房产应当是婚前财产,但婚前买房贷款,婚后贷款存续的,也应当分割一部分给另一方。


点评: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要给付对方一半,另外考虑房屋增值部分适当分给对方。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租客签订十年租房协议,提前退租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05.03 13:35
购房认购定金是否可退,如何退?
类型:房屋购买 | 2024.04.26 21:30
租赁合同纠纷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03.19 18:54
合同法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02.22 18:23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测绘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房产租赁契约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评估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东升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房屋土地、财产损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工程及房地产

    好评:
  • 焦阳 律师

    专长: 遗产继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消费者维权、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

    好评:
  • 肖乾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