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合同制度 > 典型案例 > 以案释法: 以微信方式签订合同的纠纷管辖确定
【案情】
陈某在赖某处购买LV背包和钱包各一个,双方通过方式达成协议,收货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民族路某号。陈某通过支付宝向赖某支付了货款。因赖某未如约发货,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赖某退款。赖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在当事人间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
【评析】
1.以方式订立的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媒介方式签订的合同均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通过订立的买卖合同系以移动电话机为终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订立,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合同;电话方式亦属于前述信息网络方式签订。因此,以、电话方式订立的合同均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合同。
2.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货物通过信息网络交付,则买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若线下交付,则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陈某与赖某并未约定信息网络交付货物,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本案收货地重庆市渝中区为合同履行地,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3.对双方约定管辖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对管辖约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购物网站通过格式条款约定管辖,一是个人之间的约定管辖。对于购物网站约定的管辖条款,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处的“注意”应当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以明确且显而易见的方式使消费者可正常了解与获得的相关信息。如果消费者在与购物网站达成协议时对交易条款内容并无选择权或者协议管辖条款夹杂在大量繁琐的条款之中,则可以认定该条款无效,应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对于个人之间专门的约定如果清楚明确,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有效。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家庭都购买了汽车,那么买新车的人多了,那么二手车市场也随之会有很多人买,那么对于买二手车的人来讲,怎样书写车辆转让合同呢...
问:我叔叔因经商需要向肖某借款50万,并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我叔叔将房产证
近年来,真人密室逃脱游戏在年轻人中备受青睐。玩家选择游戏主题后,会被关在密闭的房间中根据线索开始
作者:张骁华【摘要】2021年8月,中国进出口增长超预期,可以预见的,进出口贸易会越来越繁荣。但是,进出口贸易因当事人的国家/地区差异、文化...
张家港经济合同律师曹辉团队:股权转让纠纷企业法人拒执获刑三年,获得200多万拆迁款仍拒付80万判决义务领刑3年,获得大额拆迁款拒不履行裁定义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
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引发涉众纠纷如何化解 曹辉团队 张家港合同诉讼律师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欺诈发行涉及索赔案件时如何先行赔付?证券期货纠
问:我曾在一次饭局上为一位生意上的朋友口头担保21万元,后来我的那位朋友未履行合同,对方让我兑现担保承诺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