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劳动者忠实义务,又称忠诚义务,主要包括积极行为义务和消极不作为义务。其中,积极行动的义务主要是劳动者主动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负遗漏义务要求劳动者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权益。
1、劳动者忠实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为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应当履行的各种行为,包括不作为的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e注意、保密、服从和利益提升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者忠诚义务中的作为义务:即劳动者应主动维护和实现雇主利益的义务。
(1)告知义务。劳动者应当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个人情况和知悉的有关用人单位利益的重要情况,如实、及时地告知用人单位。
(2)善意义务。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尽量做到“尽职尽责”,正确使用和妥善维护单位的设施和设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服务期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应当遵守协议的内容,履行服务期义务。违反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遵守义务。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要认真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控制和监督。
(5)事后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交付工作。
(二)不履行劳动者忠诚义务的义务:劳动者不得承担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义务。
(1)保密义务。劳动者应当依照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不泄露违反协议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全要求,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
(2)限制竞业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争性劳动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与原单位产生同类产品的竞争关系,或从事同类业务。
(3)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中的限制性义务。中国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或多种劳动关系,但这些要求不应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否则,用人单位提出并拒绝纠正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终止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有的劳动关系。g劳动关系。
(4)其他限制性义务。其中:劳动者不得发表损害用人单位声誉的负面言论;不得从事损害、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的行为。
二、劳动者忠诚义务的法理依据:
(1)劳动关系的人身性特征
劳动关系的个人特征是: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时间内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工作任务必须由劳动者自己完成。它不能转让和继承,但雇主有权使用劳动力。因此,工人必须服从雇主的指挥、管理和控制,否则就无法实现雇主的权利。忠诚义务是劳动关系个人特征的含义,也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权的必然要求。
(2)诚实信用原则
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道德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诚实守信、诚实守信、不欺骗他人的同时,追求自己的利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也就是说,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保持当事人双方利益与当事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劳动者忠诚义务的概念,但仔细分析表明,许多规定都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忠诚义务。例如,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劳动服务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旷工是很多公司难以容忍的严重违纪行为,有人会想当然而地认为只要员工旷工就可以对其违纪解除。事实却
今年比较特殊,因为疫情的原因,企业延期复工,学校推迟开学,很多行业都受到的影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也因疫情原因进行了延迟。目前该项考试什么时候...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规定,也是惊呆了。看到很多人评论,有的赞同,有的反对。有的说是工作很忙,午休没有
问:小于是一名大学四年级学生,为增加个人履历,与一家广告传媒公司订立了口头劳动合同,约定每周为公司工作四
有些企业为了少支付工资,约定的试用期过长,此时,我们要知道以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
事业单位改革后,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事业单位编制取消、事业单位转企、事业单位车补,这种种再解读一下其实就是薪资待遇层面的问题了,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
入职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十二月份口头通知做到年底走人,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国企高层劳动合同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议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医疗纠纷、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专长: 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劳动者忠实义务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者忠实义务,又称忠诚义务,主要包括积极行为义务和消极不作为义务。其中,积极行动的义务主要是劳动者主动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负遗漏义务要求劳动者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权益。
1、劳动者忠实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忠诚义务的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为维护和实现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应当履行的各种行为,包括不作为的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e注意、保密、服从和利益提升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者忠诚义务中的作为义务:即劳动者应主动维护和实现雇主利益的义务。
(1)告知义务。劳动者应当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个人情况和知悉的有关用人单位利益的重要情况,如实、及时地告知用人单位。
(2)善意义务。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尽量做到“尽职尽责”,正确使用和妥善维护单位的设施和设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服务期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应当遵守协议的内容,履行服务期义务。违反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遵守义务。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要认真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控制和监督。
(5)事后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交付工作。
(二)不履行劳动者忠诚义务的义务:劳动者不得承担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义务。
(1)保密义务。劳动者应当依照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的约定,不泄露违反协议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保全要求,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
(2)限制竞业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争性劳动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与原单位产生同类产品的竞争关系,或从事同类业务。
(3)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中的限制性义务。中国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或多种劳动关系,但这些要求不应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否则,用人单位提出并拒绝纠正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终止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有的劳动关系。g劳动关系。
(4)其他限制性义务。其中:劳动者不得发表损害用人单位声誉的负面言论;不得从事损害、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损害本单位利益的行为。
二、劳动者忠诚义务的法理依据:
(1)劳动关系的人身性特征
劳动关系的个人特征是: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时间内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工作任务必须由劳动者自己完成。它不能转让和继承,但雇主有权使用劳动力。因此,工人必须服从雇主的指挥、管理和控制,否则就无法实现雇主的权利。忠诚义务是劳动关系个人特征的含义,也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权的必然要求。
(2)诚实信用原则
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道德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诚实守信、诚实守信、不欺骗他人的同时,追求自己的利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也就是说,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保持当事人双方利益与当事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界定劳动者忠诚义务的概念,但仔细分析表明,许多规定都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忠诚义务。例如,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劳动服务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相关文章推荐
旷工是很多公司难以容忍的严重违纪行为,有人会想当然而地认为只要员工旷工就可以对其违纪解除。事实却
今年比较特殊,因为疫情的原因,企业延期复工,学校推迟开学,很多行业都受到的影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也因疫情原因进行了延迟。目前该项考试什么时候...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规定,也是惊呆了。看到很多人评论,有的赞同,有的反对。有的说是工作很忙,午休没有
问:小于是一名大学四年级学生,为增加个人履历,与一家广告传媒公司订立了口头劳动合同,约定每周为公司工作四
有些企业为了少支付工资,约定的试用期过长,此时,我们要知道以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
事业单位改革后,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事业单位编制取消、事业单位转企、事业单位车补,这种种再解读一下其实就是薪资待遇层面的问题了,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
入职一年半未签劳动合同,十二月份口头通知做到年底走人,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国企高层劳动合同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议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财产损害、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医疗纠纷、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民事诉讼
专长: 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热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