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土地房产 > 法律指南 > 2021年房屋维修基金多少?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什么?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个人拥有住宅的比例越来越高,住宅房屋的维修管理责任也相应地由过去的国家、单位承担转移到居民个人承担。买过新房子的朋友都知道,买房子是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房屋出现漏雨、管道、机井等质量问题,可以把房屋维修基金提取出来用于维修房屋。
一、2021年房屋维修基金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不是随便收取的,国家制定了相应缴纳比例。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因此不同地区100平房子维修基金的数值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本条是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的规定。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归属。针对实践中,业主疑问较多的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所有权归属问题,本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2、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住房建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面临着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问题,此时就需要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用途以及如何使用等问题,本条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3、紧急情况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根据本款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此处对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维修资金作了指引性规定,即需“依法申请”,此处的“依法”,既包括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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