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合同制度 > 法律指南 > 租赁的房屋经过装修后,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无效时,对于装修物如何处理?

租赁的房屋经过装修后,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无效时,对于装修物如何处理?

时间:2020-12-28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1、租赁合同无效的,装修物处理如下:
《解释》第9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时,装修物做如下处理:
《解释》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11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自考退费
类型:中介服务 | 2024.03.04 20:18
公司之间债务问题
类型:中介服务 | 2024.01.17 13:33
客户法人变更、破产,讨要货款
类型:销售采购 | 2023.12.06 01:04
加盟项目宣传情况与实际不符
类型:连锁加盟 | 2023.12.04 09:34
合同款催不到
类型:销售采购 | 2023.12.03 11:08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车辆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 轿车买卖契约书

    【合同文书】 ¥0.99
  • 钢材买卖协议

    【合同文书】 ¥2.99
  • 车库买卖合同

    【合同文书】 ¥1.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琳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陈钊涛 律师

    专长: 工商事务、公司经营、金融银行、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房屋土地、名誉及隐私、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王成国 律师

    专长: 行政诉讼、房屋土地、公司经营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