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物权制度 > 法律指南 > 民法典规定物业广告收入归谁呢?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物业广告收入归谁呢?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有什么?

时间:2021-02-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我们的生活充斥各式各样的广告,从小区入口的档车杆到小区内的公告牌、甚至是楼宇当中的电梯当中都充满了广告。在小区打广告应该都是收费的,钱去哪儿了呢?

 

一、民法典规定物业广告收入归谁呢?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有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本条是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的规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归属。针对实践中,业主疑问较多的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所有权归属问题,本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住房建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面临着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问题,此时就需要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用途以及如何使用等问题,本条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三、紧急情况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根据本款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此处对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使用维修资金作了指引性规定,即需“依法申请”,此处的“依法”,既包括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规定物业广告收入归谁呢?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有什么?”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物权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车辆手续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借款股权抵押书

    【合同文书】 ¥1.99
  • 银行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欠款实物抵押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陈钊涛 律师

    专长: 工商事务、公司经营、金融银行、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民事诉讼、房屋土地、名誉及隐私、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王成国 律师

    专长: 行政诉讼、房屋土地、公司经营

    好评:
  • 崔新广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房屋土地、交通肇事、医疗纠纷、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