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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房屋拆迁补偿 | 2023-01-30 12:49:06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目前了解到的政府赔偿方案,价格很低。按宅基地面积1比1.2进行赔付,但是他们会用于盖30层的楼,并且一层用于底商建设。这样的话,土地卖给开发商的实际价格可能是1:10到1:15。我认为政府的赔偿方案太低了,请问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帮助可以帮我们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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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个问题哈。我家实际宅基地面积是270平。但是政府在进行老的房产证置换时,他们以后续出具的最大宅基地面积上限为200平为由,就给我们新的房产证上面填的使用权面积改为了200。这个事情村委会可以出具证明,不知道我们能否按270平申请赔偿。 然后除了这270平外,我们家门口有四五十平建筑,不属于宅基地面积。但是几十年来并没有人去追究,不知道这个额外的面积能否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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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3:39:17
这是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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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4: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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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位律师解答

  • ¥0.96
    • 47″
      自动转换:嗯,你好,这个政府的赔偿方案啊,如果说啊,我们公民认为政府的赔偿方案过低,价格过低的话,我们是可以拒绝签这个赔偿协议的,那你拒绝签赔偿协议的话,那政府他是不能强拆的,对吧?这是一点第二点的话,就是因为它这个赔偿方案是针对所有人的,那我们不能以这个来提起这个行政诉讼啊,这个是不可以的,所以说法律上有没有可以帮到你们?争取到更多的,这个是没有的啊,这这这个这个这个政府的赔偿方案,他是根据这个省啊,以及国家的政策来制定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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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0:51
    • 匿名 服务方:
      23″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面积啊,实验全正常,这个面积是200,但实际是200钱的申请补偿的时候你可以要求他重新合金这个面积啊,也就是说,重新核算这个面积,如果说核算是270的话,是可以要求按275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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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47:08
    • 匿名 服务方:
      你好,根据你的土地使用权证附件证明面积是270,你可以按270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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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28:28
  • 宋成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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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国家征收土地需要进行公告。制定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可以提出意见。你可以要求听证会召开听证会。对土地补偿价值。委托鉴定机构,委托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确定。对评估不服的还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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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1:09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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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10″
      自动转换:能看见的问题了,关于你说的这个拆迁补偿的问题,嗯,我给你建议啊,嗯,第一步先协商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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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1:15
    • 匿名 服务方:
      15″
      自动转换:因为你再怎么样?后边的方法啊,你不要你诉讼或者是怎么样的?你不能你不你不都不谈,还得先谈,然后呢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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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1:39
    • 匿名 服务方:
      25″
      自动转换:再一个问题呢,正好现在时间也比较正好,现在时间也比较凑巧,现在是中午吃午饭时间啊,所以只能简单说两句,详细的话呢,那也可以,到时候也可以私聊啊你可以你可以点击我头像,然后再点进去那个左下角的这些沟通的,咱们也可以私聊这个,因为你要想着改变方案的话,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能能能能能解决的肯定得有一个详细方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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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2:41
    • 您好,我是刘志凯律师,对于拆迁方案可以找政府谈的,但是与土地招投标开发商这些关系不大,还是主要谈拆迁安置方案的问题,另外,一定要看拆迁的盖官方公章的拆迁文件,不要相信个人说辞,防止这里边出现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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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1:43
  • 郝祥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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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1、不要那么快签订赔偿协议 2、和周围相似的居民沟通,协商出你们认为合适的方案 3、和政府沟通,按你们的补偿方案进行,如果达不到就让大家都不要签字 4、在这个过程中收集保留形成的证据,便于以后沟通不成的情况下起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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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2:07
  • 刘风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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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一般是有地方性法规的,你可以拨打当地的市长热线咨询,或者到大一点的律师事务所找拆迁的律师咨询一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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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2:1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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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您好,建议您需要先让对方拿出明确的补偿方案和对应的依据。当地政府拆迁都会有统一的补偿方案和标准,并且对外公示时需要告知被动迁居民做出具体补偿方案和标准的依据。如果政府拿不出按照1:1.2来做补偿的书面依据,实际上就属于违法,您就有权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撤销该补偿决定。重新按照统一文件标准做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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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2:21
    • 匿名 服务方:
      如果涉及人数较多,你们也可以采取逐级信访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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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3:07
    • 楼主:
      谢谢您。你的意思是政府有可能文件上给的,和他们嘴上说的赔偿系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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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51:51
    • 匿名 服务方:
      对的 以此公布的拆迁文件规定的补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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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52:25
  • 魏敬环

    律师

    投诉
    ¥0.96
    • 你好,主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一般是根据宅基地大小确定补偿内容,一般情况下一套宅基三套房,超过一定面积再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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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4:23
  • ¥0.96
    • 根据我几十年的土地法律律师经验来看,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形,可以在各个程序包括方案制定上,是否合理做文章,采取各种综合手段,才能达到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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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4:57
    • 楼主:
      您好,可以挑一个点详细说一下吗?
      展开
      收起
      2023-01-30 15:48:15
    • 匿名 服务方:
      你好,需要帮助请直接在本专家律师页面下单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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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52:37
  • 周钰淇

    律师

    投诉
    ¥0.96
    • 对金额不满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身份证号、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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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3-01-30 12:55:54
  • ¥0.96
    • 政府拆迁需要和被拆迁的主体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这种情况,如果对于拆迁部门公布的标准不认可,可以拒绝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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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3-01-30 12:57:07
  • ¥0.96
    • 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对补偿方案进一步协商,如果仍然达不成一致,可以拒绝签署任何拆迁相关协议,然后提前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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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7:39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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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31″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下同学要去通过律师导购去查询同一地区之前的拆迁补偿方案,或者你们同一时期啊,和你们类似的地方的车掌握,如果现在的方案和刚才我说的啊,找到的这些方案相比的明显过期那可以,如果真能送出去,要求提高,如果都是一样的,那就不能去要求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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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8:12
  • ¥0.96
    • 49″
      自动转换:你好像你所说这个情况,嗯,如果政府已经公示的这个价格的话,那么其实已经没有办法从从法律上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个都是政府合理举测算的,至于人家后期的后期的回报是怎么样?嗯,那是文件的一个利润所在点,所以嗯,咱们一般老百姓也没有办法左右啊,不存在这个什么样的一个方式帮你们合法的争取就是安装公公式的标准,去争取,根本赔偿,只能说是公司之后啊,你可以不同意啊那么再单独去跟政府去谈,对吧那么这种谈的话,那就是摆困难啊看看人家是什么特殊情况呀?需要怎么样去赔偿啊之类的那也可以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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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2:59:19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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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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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0:08
  • 毕姚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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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这个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每个地方的拆迁政策是不一样的,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具体分析。每个地方拆迁都会有一些政策,而不能随意由每个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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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0:41
  • ¥0.96
    • 你好,首先你了解的是已经公示出来的还是你们的小道消息?其次,这个是针对某个人还是针对整个拆迁事项的?如果有公示,不满意可以先自行协商,针对整体的则无法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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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1:08
  • ¥0.96
    • 12″
      自动转换:嗯,像这种啊,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当地政府啊,当地政府的呃拆迁补偿政策啊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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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1:28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96
    • 50″
      自动转换:啊,这个房屋或者是土地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是法定的,一般是由您当地的设计人民政府就当地的补偿标准做了一个规定,所以说嗯,继续这个标准不公正的话,也很难呃推翻,至于开发商怎么赚钱?当然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我们作为被拆一些获嗯,目前是没有更好的这个方案来争取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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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2:30
  • 张晓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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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你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地区内部是统一的,但是双方间的协商也很重要,建议加强协商解决,如资金补偿标准低,可视情选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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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5:22
  • ¥0.96
    • 对于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拒绝签字,最好人多的情况下协商出合适的处理方案找政府沟通或者信访。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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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5:57
  • ¥0.96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如果你认为拆迁这个赔偿方案或者是补偿方案过低的话,你完全可以拒绝不签署,这是你的权利,你们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对方要强制拆迁的话,那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另外,再跟您解释一下,每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在一定时间内都要公布一个当地各类土地的一个基本价格标准,您可以到你们当地的有关房地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去查询一下,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去查询一下,那您心里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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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07:15
  • ¥0.96
    • 这个要看他的拆迁方案的补偿是按照什么补偿的,是按照面积还是人口数量补偿的?如果是面积,那就要看你们的30层楼是不是合规的,当时建造的时候是不是都审批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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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12:50
  • 王炜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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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土地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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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13:06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96
    • 27″
      自动转换:你好朋友那么拆迁补偿方案一般都是由当地政府来制定的,如果说您您这边的对补偿方案不满意,那么可以不签字啊,不签字,或者呢,像政府的双耳机的政府机关啊,那么进行一个投诉啊,进行一个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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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15:46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6
    • 你好,拆迁补偿的话会有拆迁补偿方案,如果你认为这些补偿方案对你公不公平的话,您可以选择不拆迁以此和政府谈判,直到达到你认为可以接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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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20:14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6
    •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以先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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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20:45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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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这个真的太难了。你可以问问你本地有没有专做拆迁补偿的律师,愿意帮你去和政府谈判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这种律师非常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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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30:20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0.96
    • 24″
      自动转换:你好,你了解到了拆迁补偿方案,也许不是最终的决定,最最终的拆迁补偿方案都会公式有一个公式的环节建议,嗯嗯,关注这个拆迁的政策,以及下一步的公式,不要被一些莫须有的嗯,消息作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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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31:29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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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王群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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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你好,赔偿方案如果过低的话,你们可以提出异议。人数多的话,大都不同意,还方案是不能通过的。会根据你们的意见重新出补偿方案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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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33:1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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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47″
      自动转换:这个针剂排场啊,这个没有法定的标准嗯,就是按照啊土地置换,就是如果一米一的话,这也是法律允许的,就是1比1以上读书没问题当然是这是弹奏当地的价格,当地土地的价格来比例来增加按照这个土地的比例来增加你的这个赔偿额度,就是说你这个地段啊,是不是土地价格已经非常高啦那么按照这个溢价率?这个在这个范围之内都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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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39:21
    • 匿名 服务方:
      13″
      自动转换:你说这个270,这就按照发展政赔偿是可以的,你这个额外的多吃那么面积肯定是不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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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40:13
    • 楼主:
      您好,我们房产证上的使用权面积是200,但是备注了实际占用面积是270,并且大队也能出具当年置换房产证的证明,你的意思是,我们能争取到270平的赔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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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47:45
    • 匿名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充血吧,有大队的证明嗯,加入大队中的争取能够获得20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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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32:47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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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您好,需要看负责拆迁的政府部门是否发布拆迁补偿公告,公告补偿标准有没有相关文件依据,如果没有,那么是不合理的。您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来要求重新按规定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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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39:24
  • ¥0.96
    • 拆迁房和新建商品房价值不同,拆迁盖多少层楼,与被拆迁房屋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对被拆迁的房屋评估价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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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40:11
  • ¥0.96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如果你对政府拆迁补偿协议不满的,那么可以拒绝在此协议上进行签字,如果政府强拆,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另外,对于补偿面积,那么是按照实记得宅基地面积来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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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3:54:19
  • ¥0.96
    • 你说的情况,征收村民住宅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可以查阅相关的补偿标准。就无证宅基地和房屋也应有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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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24:29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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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对于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对于政府征收拆迁机构的征收补偿方案不予认可,你可以及时向其政府主管机构及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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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30:34
  • ¥0.96
    • 13″
      自动转换:啊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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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48:22
  • ¥0.96
    • ① 如果你方认为前述补偿标准过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 需特别提示您的是,在通过前述途径维权前,务必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前述补偿标准违法。 ③ 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面积上限200平方米是违法的,则你方有权主张按270平方米获得相关补偿。 ④ 如果你方门前四五十平方米建筑(物)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且已登记,则你方有权就此提出补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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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48:24
    • 楼主:
      你好,吕律师。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够证明我们门前四五十平的建筑为合法建筑呢?
      展开
      收起
      2023-01-30 15:53:51
    • 匿名 服务方:
      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相关记载是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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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7:22:30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96
    • 你好,可以给负责拆迁的部门反应补偿过低问题,同时对于拆迁部门公布的补偿方案要及时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出具补偿方案。另外对于合法合理的补偿方案超出的面积,要及时给予补偿。如果存在多年的建筑物,正常也应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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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49:11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0.96
    • 40″
      自动转换:你好像您所说,这种情况,至于开发商的利益是多少倍?其实你们这个征收是没有关系的,看看你们的征收需要有效,经过你们的同意的,至于那个利益的最大化,你可以那个额征收企业那边去协商一个具体的一个补偿方案,或者也可以按照货币补偿或者而房屋支货呢,或者是房屋支付家货币补偿自己多少也可以和对方去一些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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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4:53:06
  • 邵明君

    律师

    投诉
    ¥0.96
    • 政府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是生活水平不降低,至于具体补偿标准,地方政府是有权规定的。按1.2倍标准补偿,是按城市标准补偿,补偿水平应该是很高了。每个省份都有宅基地的最高面积规定,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当然也不会补偿,最多给成本价。宅基地外的门口建筑,应该不会有补偿,最多有成本上的照顾,建议和地方政府好好协商,主动权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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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01:16
  • ¥0.96
    • 根据你所述情况,首先要看征收方式,如果是商业性征收,具体补偿价格是需要协商一致的。如果你方认为价格过低可以协商解决。,否则拒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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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01:27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6
    • 40″
      自动转换:可以变更房地产实际标注的面积,这个还需要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应该按实际面积去更正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这样才能有理有据地争取按照标准去补偿,至于说能,你认为补偿标准太低,那是另外一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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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05:31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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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32″
      自动转换:呃,这个主要是看政府的一个呃,赔偿补偿方案的,一般是按照你的现在的这个房房产面积啊呃,当然,如果你认为政府的这个赔偿价格过低的话,呃,那么这个只能是跟他们协商啊,如果是协商不了的话,那可能到时候呃涉及到强拆的话,那就涉及到一个行政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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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5:20:36
    • 楼主:
      您好,可以详细说一下,如果他们使用冷暴力或热暴力威胁我们进行妥协的话,我们有什么办法予以还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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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09:33
  • ¥0.96
    • 建议你了解你们省或地区的宅基地政府赔偿标准,如果很省里,地区赔偿标准相同或差的不多,则属于正常,如果不一样或相差悬殊,则你们地方政府的赔偿标准就有问题。也许被截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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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20:24
    • 刘锐 服务方:
      建议你了解你们省或地区的宅基地政府赔偿标准,如果很省里,地区赔偿标准相同或差的不多,则属于正常,如果不一样或相差悬殊,则你们地方政府的赔偿标准就有问题。也许被截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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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21:11
    • 刘锐 服务方:
      建议你了解你们省或地区的宅基地政府赔偿标准,如果很省里,地区赔偿标准相同或差的不多,则属于正常,如果不一样或相差悬殊,则你们地方政府的赔偿标准就有问题。也许被截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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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21:2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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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是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由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则依据地级市相关的征收标准支付征收补偿。如果是用于商业性质的征收,征收补偿明显降低原有生活水平,被征收人可以不同意征收,或者略高于按照当地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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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28:37
    • 匿名 服务方:
      对于征收补偿面积的确定,不能以房产证上面积作为征收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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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30:04
  • ¥0.96
    • 22″
      自动转换:啊你好,个人认为啊,这个真奇正的面积啊,还是要让你知道这个实际占用的面积是270来进行一个车间安置,然后这个你说的三次是是不包含在这个范围内的那个属于是不能够得到非常两部分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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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6:55:08
  • ¥0.96
    • 不动产面积以登记为准,村委证明推翻不了等级。如果认定登记有误,需要向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如果不给更正,可以行政诉讼。另外的四五十就更难了。政府以什么价格往外卖,与你没有关系,这就是现实的拆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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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7:02:58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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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你好,你可以最后签订协议,也就是可以要求按照1比2进行赔偿,也就是最后签字相对对你有利。补偿款也可以适当的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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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7:25:15
  • 张扬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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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6
    • 14″
      自动转换:你好,这种情况给你们的赔偿方案不合理,你们可以拒绝,你们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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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18:24:57
  • ¥0.96
  • 刘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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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奖励、生活保障补助等其他补偿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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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2 20:00:59
    • 答谢
      拆迁协议看看。 有办法,我给你几个好的建议,能够让你最大化你的权利。我们处理过类似的案件。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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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9 18:02:58
  • 张胜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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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建议宜应先依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相关规定,向当地自然资源局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该局向您公开依《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已经制作形成的应履行的征地的法律程序手续(例如:征收土地公告、国务院或省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等。 之后,视该局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再依法考虑安排下一步的举措。看是否出现有利于提升补偿安置待遇的情形,沟通协商提升待遇。 正阳宅基地律师 2023.7.15 附:法律和政策依据(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第二条第三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年7月2日第三次修订)  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第三十一条 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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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5 16: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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