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以欺诈方式卖高价保健品就是诈骗犯罪?
部分保健品销售人员虚构其保健品有预防或治疗“三高”(指血糖、血脂、血压高)的功能,有预防或治疗心脑血管方面的功能,这显然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了,将保健品当准药品来卖了,而且售价远高于采购价。
但这种行为是否就构成诈骗犯罪了呢?我认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实是正规、合格的保健品,公司又有销售保健品的资质,即便销售人员有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行为,那也是民事欺诈与行政处罚的范畴,其还是提供了一定的对价服务,完全不同于空手套白狼、没提供任何对价服务的“虚假交易式”的诈骗行为。
不能以为售价高就片面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能将“营利”的目的等同于诈骗犯罪的非法占有之目的。当然这种营利可能是非法营利,违反的是民事法律与行政法律,属于民事法律与行政法律规制的范畴,但并没有违反刑事法律。
如果销售的所谓保健品是“三无”产品,又冒充医学专家、科室主任,冒充药品功能去销售的,这种情形下交易形同虚设,没有任何对价,属于空手套白狼式的诈骗,应当以诈骗犯罪论处。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问: 我最近经朋友介绍到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但我已经工作3个多月了,公司人事只是发了张聘书给
(1)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每一个人都在遵守规定防控疫情,一些疫情高发地区呈现聚集性病毒传染,总会有一小部分人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有的人即使出...
自愿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变相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实属于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
双方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协议条款违反了劳动法的强行性规定,
问:我的一个农民朋友到劳务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结果上班支模时,不慎从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部分约定无效。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