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工伤怎么处理?
实际用工单位V.S劳务派遣单位,大家都了解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只是雇佣关系,而与其有真正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所以在派遣期间,如果发生工伤,那么派遣单位应该为派遣员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那么用工单位就一点责任不需要承担吗?按理说,用工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可以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依照约定来执行。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什么情况下应该赔偿劳动者损失? A、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
问:我到用人单位去应聘临时工,面试合格后,用人单位要求非本地户口的劳动者必须提供财物担保才可录用,不是本
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有三点,第一,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的业务性劳动;
基本案情 四川一家药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以本公司名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却由另外一家公司
这个城市没有环卫工的话,会变得很邋遢,很滋生很多细菌病毒。疫情期间,环卫工还上班工作。那么,疫情期间环卫工有补贴吗?资福利待遇如何呢?对于疫...
甘孜州作为四川的藏族地区,同样有自己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甘孜州的单位和企业,都要执行甘孜州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标准。那么20...
1、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