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法对其有什么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法对其有什么规定?现在企业的用工成本有了上升的趋势,但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少企业会考虑转变用工的方案,因此非全日制用工就成为了比较常用的手段。当劳动者与企业建立某种用工关系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的,即非全日制用工双方的劳动合同建立,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关于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2、关于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个星期不得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劳动者可以主张按照全日制工作时间计算。
3、劳动合同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既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协议。
4、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及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能随时终止且无需给付经济补偿金。
5、工资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6、允许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而形成劳动关系;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分别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7、社会保险
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
第69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第70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71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第72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以上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劳动法对其有什么规定”的相关内容,综合来看非全日制用工在用工方式上确实做了创新,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和局限性,既满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一部分需求,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工的成本,也满足劳动者对非全日制求职的愿望,更好地促进员工就业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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