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劳动关系中的各种矛盾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从用工情况看,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目的,往往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执行国家法律政策随意性较强,违法用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劳动争议的种类有什么?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以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法律关系中是否含有涉外因素为标准
按此标准可以将劳动争议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
2.以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的人数为标准
按此标准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属于集体劳动争议。
3.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
我国企业的性质有很多,按此标准可将劳动争议分为国有企业的劳动争议,城镇集体企业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乡镇企业的劳动争议,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争议,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
4.以劳动争议的内容为标准
按此标准可分为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工时、保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订立、变更、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
(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的原则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对争议的起因、发展和现状进行深人细致的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规、规章、政策作出公正处理。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的裁决和判决不能违反国家现行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二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保障和便利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或坡视任何一方。
(三)着重调解和及时处理原则
芳动争议的调解贯穿于整个处理程序,企业内处理劳动争议的全过程属于调解,在仲裁和诉讼阶段同样必须坚持先行调解。及时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处理,防止久调不决,《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栽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中请的60日内作出。
以上为“劳动争议的种类有什么”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相关内容,小编提醒大家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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