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社保工伤 > 员工下班途中猝死:加班近130小时,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员工下班途中猝死:加班近130小时】盛夏之夜,员工在下班途中突发冠心病倒地后猝死。因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家属在要求确认工伤的行政诉讼中败诉。与此同时,这场事故背后,牵出公司在用工管理中的细节:事故发生前一个月,该员工在高温环境中全月无休,加班时长近130个小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长限制;而公司收到的员工体检报告中,已显示有项目异常。
近日,这起生命权纠纷案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法院判决公司对员工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30%共计3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工人日报 )

网友热评:
1. 这种加班强度,考虑气温环境因素下,感觉应该负全责。
2. 都是打工人,何必太拼命,再怎么干我们也升级不了老板的。
3. 有些企业真正的不为员工着想,不体谅下属的辛苦,基层的辛苦,就一味的安排工作,只看结果。
4. 35岁以上很难找工作也是这个原因吧,还是年轻的比较能熬是吧
5. 我想起来曹操得一句话:不可能,怎么可能?我很幸福!
今日学法: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突发疾病死亡或者获救后48小时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3)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
劳动者在劳动途中受到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非自己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要求的,视为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猝死明显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员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获救后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但员工在上班途中猝死并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能视为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有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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