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多久?对于一些企业在清洁工、保洁工、做饭工等岗位上,有时候会对劳动者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由于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灵活且成本低,而且解除也灵活。一些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其中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并据此主张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予确认。
参考案例:
何某于2011年进入某公司的多家门店担任兼职医生,何某于2015年6月接受某公司工作安排到某门店坐诊,坐诊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至12:00。何某于2016年12月5日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裁决驳回何某的仲裁请求,何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查明的事实,某公司系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何某是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何某系某公司的兼职医生,其接受某公司的安排到相关门店坐诊,其所提供的劳动属于某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某公司亦据此向何某支付劳动报酬,虽然何某每天工作时间较短,平均每日工作时间未超过四小时,但该情形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也属于用工关系的一种形式。因此,判决何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多久?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以上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为多久”的相关内容,综合以上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建议签订相关用工合同,与其明确约定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亦系劳动关系的范畴,劳动者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且亦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劳动关系认定规定的,仍应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视为各方自愿放弃,不再主张”,劳动者再提要求不能支持,所以离职
工资是公司驻派地的负责人银行个人转账,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手里没有,还有别的方法确定劳动关
一是要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分为三类: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②员工单方提出解除;③单位单方提出解
案情回顾: 2016年7月1日,陈某与焉耆县某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劳动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
《劳动法》中规定有: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目前各级政府部门现在全力防控疫情的蔓延,社会各界也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那么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讨薪案。然而讨薪者非但没能拿到欠薪,反而还被法院罚了款。李丽(化名)在某公司担任财务职务。没多久,公...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