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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影响吗?

时间:2020-06-23 16:23:4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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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时候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对今后入职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从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可以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从次月起至一年内,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最多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3、如果公司超过一年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当然,劳动者不配合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还值得商榷。
5、如果没签合同,很有可能也没缴社保,可以以没缴纳社保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请求2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

另外对于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可以先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但是要想清楚一件事,那么是否还要在公司工作?

同时因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如果需要仲裁、诉讼维权,就需要员工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了
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搜集证据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单位提供)
4、考勤记录;(单位提供)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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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在试用期内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用工之日也已经建立,因此,试用期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如果是基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颁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首先,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可以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对劳动者自身并没有啥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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