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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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劳动者认为,每周上班六天且未补休的情况下就当然可以获得第六天的加班工资。此观点绝对正确吗? 我
当员工因公受伤后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现在养老保险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不可少的社会福利,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老了丧失劳动力的时候是一种什么状况?也许自己现在还经营着好几家公司,是一...
一说到社保,对于每一位来讲应该都会很熟悉,社保是大家未来的一种保障,准时缴社保不存在什么问题,上班族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离职跳槽会出现工作的真...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续签的,应当自原劳动合同期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
只有当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来单位上班,才能被认定加班。 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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