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律师您好,我们天天加班,但是没人敢跟老板提加班费的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 律师:有的,不用硬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如果无力偿还的,可以按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内退、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若上述人员受
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福利……一年到头算下来,单位能给你发的东西不少呢!但是你知道这些东西,哪些是必须
依照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被用人企业辞退,是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那是不是满足任何一种被辞退的
最近一段时间,企业提供过来的工资表上,有一部分是没有买社保的,问企业,企业都不约而同地说,这部分人员是"临时工“”,不买社保的呢!一、什么是...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总的来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