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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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
1、没有长抓不懈—虎头蛇尾; 2、制度不严谨—朝令夕改; 3、制度不合理—缺少可行性;
问:小王与单位签订了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的劳动合同,但因某种原因,小王于2013年8月
核 心 提 示 乔先生供职于上海的一家钟表公司,因故于2016年10月从钟表公司离职。虽然乔先生获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
服务期是劳动者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定年限的期间。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一旦违反服务期协议应
在公司上班的时候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要自己打算离职,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要求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17岁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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