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日期怎样认定?
一、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受害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2、无固定收入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相通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有地方特别规定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二、误工日期怎样认定?
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关于误工费的其他注意事项: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 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按照事故发生地标准计算,而不是受害者户口所在地。
3、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4、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5、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6、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有相关规定,地方有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如山东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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