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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实习生”法律风险

时间:2016-10-24 10:05: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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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称的大学生是指: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根据是否拿到相应的毕业文凭为标准,分为在校大学生与毕业的大学生。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招用在校大学生进行暑期实习降低用工成本;另一方面招用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补充企业员工的新鲜血液。但由于实习生属于学生的特殊社会身份,在实践中并不能与普通劳动者同一概而论,因此用人单位在招用实习生时应注意在校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与在校大学生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工作待遇、工作条件的确定应当以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为准。对于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校大学生实习,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不适用有关工伤的规定。这类人员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所以,这部分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无需进行工伤认定,企业也无需承担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但企业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企业如何才能有效规避实习生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呢?

1、与学校方签订协议或签订三方协议    

由于高校在学生毕业之前始终是学生最有效的教育管理单位,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首先行为规范、安全教育方面有着显而易见的天然优势。因此,为便于管理、约束某些实习大学生的不规范行为。所以,企业尽量接受由学校集体派遣的实习,由企业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大学生侵权或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当然也可以由企业、学校、在校大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这样可以降低风险,有利于管理。

2.加强岗前培训与现场劳动保护

一方面,企业在实习生的实习前培训时,一定要安排安全和劳动纪律培训,在专业培训中一定要对实习生进行具体的岗位操作规范培训,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培训记录。另一方面,企业必须还得为实习生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实习现场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实习生的现场安全。

3.为实习生购买平安健康医疗保险,企业也可以单独为实习生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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