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日,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堵截一起不法分子伪造公文以引进项目为由申请承接款项(授信额度)企图诈骗3.6亿元巨额资金的重大风险案件。其具体手段是:不法分子伪造银监会接款邀请函、接款通知函(复印件)等公函,要求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在接款确认函及银企协议上签字盖章,套取主任签名及公章,为今后的诈骗提供便利条件。
今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银根持续收紧,流动性大量减少,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信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攻击事件逐渐增多。鉴于此,银监会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不干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银监会不会印发任何诸如“邀请函”、“通知函”等干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业务活动的公文。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授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核实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拒绝。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员工业务素质和照章办事习惯的培养,提高员工识别风险及抗干扰的能力。
四、发现不法分子欺诈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风险提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加强督促指导与培训,严防不法分子骗取银行信用。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加载更多
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202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3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