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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返聘法律风险

时间:2016-10-28 09:57:52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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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返聘的含义及表现形式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超过该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脱离就业大军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福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超龄劳动者却选择了退休反聘,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

退休返聘是指指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聘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有薪劳动的行为。

在我国,目前退休反聘的劳动者,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2.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仍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初次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二.退休返聘的法律风险

退休人员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由于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
  2.用人单位不承担为返聘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3.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
  4.用人单位在解除聘用协议时可不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5.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尽量减少聘用退休人员,确需聘用退休人员的,应充分了解返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并尽量安排返聘人员在非危险性岗位工作,且聘用期限一般不宜过长,用人单位可采取为返聘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聘用协议签订以1~2年为宜,尽量不要签订3年或3年以上;原因是现在社会复杂,安全及健康问题是公司面对的风险加大的因素,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把公司牵涉其中,纠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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