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IPO上市 > 辅导阶段 > 正文

保荐人的职责

时间:2016-11-30 10:46:13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保荐人是指企业上市的推荐人,职责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 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 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六)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

(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

(九)其他责任。向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专业财务意见,助其处理上市各项事务;同时担当拟上市公司与联交所、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各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确保拟上市公司适合上市,其重要资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准确地披露,及拟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等。其功能还包括设计股票推销策略,组织承销团等。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