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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方式和范围

时间:2016-12-01 19:13:1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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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又称婚姻财产制,它是夫妻关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指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夫妻婚前债务、婚后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消灭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

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不仅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还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以满足基于配偶这一特殊身份的前提条件。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约定的主体。双方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的不符合这一要件,其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约定是双方自愿,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约定的内容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不得超出夫妻财产范围,不得逃避对第三人债务或其他法定义务。

二、约定的形式。

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必要公证的问题,这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对约定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进行了公证,变更时也应进行公证。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就应为有效约定。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或婚后。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我国规定的是排斥性的夫妻财产契约,即法律不限制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内容,夫妻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自由地约定。约定的范围比较宽,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既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全部财产、部分财产进行约定;可以概括约定采用某种夫妻财产制,也可以具体对某一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或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行使,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分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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