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劳动人事 > 社保工伤 > 正文

我国劳动立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时间:2017-01-24 10:40:41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一、法定退休年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工人退休年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干部退休年龄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提前退休与延迟退休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