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互联网金融 > 其他知识 > 正文

新规下投资人应注意的事项

时间:2017-02-20 11:19:31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2016年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份暂行办法是自2015年年底行业征求意见稿后历经8个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正式文件,标志着网贷行业从此登堂入室正式得到银监会的认可。

一、暂行办法明确了两个“政策门槛”:银行存管和ICP证。新规下来前拿到ICP证的平台需要走的审批流程都相对简单,但新规下来后设立的门槛还是相对较高的,除了要准备很多相关材料外,还需要等各地方金融办的批文下来才能正式申请,所以就短期来看,不能仅凭ICP证判断平台和不合规。暂行办法新规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网贷平台必须按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才能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二、暂行办法明确网贷机构经营模式必须“小额分散”.暂行办法规定:在同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500万元。

三、辨别假标,谨防期限错配,不枉政策保护。分辨平台是否发假标的确需要点经验,既然监管层已经开始为投资人设立红线保护,投资人就要养成风险自担的意识,留意查看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是否合规、到位。例如,查看标的对应的详细描述、借贷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借款申请材料、借款人和抵押物的相关证件等,其中纸质版的借贷合同、抵押合同和打款凭证非常必要。最简单的,看平台的满标速度正不正常,是否存在信息类似的标的重复发,或者几个账号和借款人不断循环借款等,都可以辨别是否有假标和拆标。

暂行办法共划定了十三条禁令,关于如何鉴别平台是否合规,除了上面提到的这几点外,更明显的违规行为有:

1.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2.在线下开展理财宣传、路演地推或设立线下理财门店招徕投资人的;3.实行混业经营,搭售其他非P2P类型的理财产品(如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基金、保险、信托等);4.平台以资产包等形式对产品进行包装,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5.超范围经营,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6.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通过吸纳投资人资金来参与高风险金融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的原有秩序。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