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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9-01-21 18: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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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树木不能随意砍伐,有的时候甚至自己种的也不能随便砍伐,否则将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那么到底什么是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

什么是滥伐林木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大家在砍伐树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首先大家要知道稍有一点规模的砍树行为,一般都是需要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农村自家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

2. 珍贵、稀有的树种,以及30年以上进入县级以上保护名录的树是不能随便砍的,前些年 ,报导有人采挖中国惠兰被抓,就属于这样的情形。

3. 对于自己家的林木需要采伐的,可以通过林权证明、村民小组、村委会证明,向林业站提出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可以砍伐。

4. 若所在树林被划归为自然保护区了,那么也是不可以采伐的,连采伐证都办不了。因为保护区里的树是不允许砍伐的。

5. 取得林业采伐许可证后,也不能随意进行砍树,必须按照采伐证的许可内容来,是间伐的就不能全部砍完,更不能越界砍树。

以上便是为大家总结的有关滥伐林木罪的介绍、立案标准,以及需要砍伐树木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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