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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罪是如何认定和处罚的

时间:2019-03-27 21:21:48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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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罪是如何认定和处罚的

商标,即商品的标记,它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维护自己商品的质量信誉,使用有特殊标记的文字或图案,以区别于其它已经注册的同一种商品或者相类似商品的商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核准,取得注册证,从而享有商标专用权,这种专用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近几年来,由于经济领域中的一些混乱现象,一些不法之徒大肆仿冒他人已经注册商标的现象屡次发生,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既影响了一些驰名商标厂商的质量信誉和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涉外争端,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一些西方国家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口实。

这种大肆仿冒他人已经注册商标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顾名思义,假冒注册商标就是假冒别人已成功注册并处在有效期内的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被假冒的商标已成功注册并处在有效期内;

2、假冒者未获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获得授权的商标使用自然不能算假冒。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获得授权但被授权者未在使用商标时说明也是违法的,只是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3、假冒者使用商标的商品与被假冒商标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如果不是同一种商品,也构成商标侵权,但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4、假冒者假冒商标的行为是出于主观的。若是出于过失,在不知自己所使用商标是他人己注册的商标情形下,也构成商标侵权,但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5、假冒者所使用的商标与被假冒商标是相同的。对于“相同”的认定,是以假冒商标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是注册商标为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处罚?

个人犯本罪的,假冒一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犯本罪的,假冒一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个人犯本罪处理。

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的区别

假冒商标行为在主观上必定故意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商品,制造、销售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假冒商标行为必须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也不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而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在主观上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无意的。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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