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 > 连续工龄与累计工龄之间有什么不同?
工龄事关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尤其在计算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医疗期、经济补偿,甚至工龄工资时,系重要的计算基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的就是职工的连续工龄。
一般情况下,职工连续工龄均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在带薪年休假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以上系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确定职工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的资格条件。
至于确定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则根据职工的累计工龄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除上述带薪年休假涉及工龄的“连续”与“累计”外,医疗期的设置具有类似之处。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在具体计算以上医疗期期限时,同样运用到两个计算基数,其中连续工龄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累计工龄指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也就是包括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
举例计算,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以上体现的就是职工的连续工龄,但是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用工管理比较复杂,如企业分立、合并、集团公司或关联公司间调动等,在计算职工经济补偿时,不能简单依照职工连续工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累计工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现在很多农村户口的朋友都会在外打工,而企业老板也会给他们购买相应的五险一金,这个五险通常是指失业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还是劳动人事方面的,小编听说,很多网友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总是会被用人单位要求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时间作为试用期...
核心提示 乔先生供职于上海的一家钟表公司,因故于2016年10月从钟表公司离职。虽然乔先生获得了公
问:2014年1月6日,重庆农民何某为李某建房时(该房规划楼层为两层,实际修建为五层),跳跨至邻近的李某
1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 光复
问:个人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
骑手与外卖平台或其外包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可简单地进行认定,应当按照双方之间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
社保
加载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