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23年前被分配工作至今未等到通知,冒名顶替他人工作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3年前被分配工作至今未等到通知】最近几年内蒙现年45岁的包宏芳一直在为“拿回”自己的“工作”奔波。24年前,包宏芳从中专毕业,她被分配至家乡所在的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卫生局(现卫健委)。“当时去卫生局问了,让回家等通知上班。”包宏芳说,但此后一直未接到上班的通知。直到2014年,她找到“派遣证”并查看档案发现,自己在毕业第二年便被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档案中还有转正定级的工资表。包宏芳还称,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工作,过去6年,她先后找过当地人社、卫健和信访等部门,却一直无果。8月18日,兴和县人社局证实,包宏芳在1997年被分配至卫生部门,2000年有转正定级。兴和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回应也证实,包宏芳确实被分配到了原卫生局,但没在卫生部门上过班,不过他也不清楚当年的情况。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兴和县准备召开联席会研究此事,“初步意见是给她解决这个事情,但具体结果需要研究后才能确定。”
网友热评:
1.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一定要给人家一个满意的答复,要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2.我的天二十三年这时间好长,会不会被冒名顶替了。
3.这二十三年意味着什么,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工资待遇岗位升职这些都与你无缘相遇。
4.不论是谁,遇到这样的事都很气愤,一定要弄清楚是什么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这不是耽误了人家一辈子吗,快给出反馈吧,这个定级怎么来的,没人去报到也能定级吗?
6.这让我不得不怀疑上学时,我的第一名(逆向),肯定被逆向第二名冒名顶替了。
今日学法:
冒名顶替他人工作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在民事方面上
冒名顶替行为显然构成了对他人姓名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的规定,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2、刑事方面上
如果经调查得知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过暗箱操作冒名顶替参加工作,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相关责任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冒用他人名义工作,除了会给当事人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损失外,也涉嫌构成对国家法律的侵犯!
最好要说的是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买卖工作指标,以冒名顶替他人身份上班,构成劳动法的的欺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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