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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

时间:2019-04-17 20: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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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鉴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给予未成年犯罪更好的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是有特殊保护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那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怎样实施的?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75条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给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避免前科带来的负面影响,能够平等地享有与其他正常人一样的权利,使其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中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体现在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该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

1、关于封存的对象

适用主体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标准中强调“犯罪时”,说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的是发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即使被发现犯罪行为或在判决时已满十八周岁,也应对该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范围

即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具体包括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驱逐出境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3、对查询的主体、查询的目的进行了限定

即为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有关单位对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的,需依据“国家规定”。该“国家规定”有严格的限定,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不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犯罪记录封存后的要求: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封存统一标准:

1、犯罪记录系封存,并非消灭。刑诉法采纳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观点,即不完全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

2、犯罪记录封存依职权主动启动,而非依申请启动。封存的职责是“法定”而非“酌定”。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必须依法封存,无需未成年人申请封存。

3、存有例外,但需严格把握,而不能随意解除封存。刑诉法第275条规定,“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简单来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就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宽容,也是一种保护措施,为了避免前科给未成年人犯罪带来负面影响,能够更好的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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