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撮合行贿受贿的行为,这种牵桥搭线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介绍贿赂罪,与行贿人、受贿人一起接受公诉机关的刑事指控,那么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
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介绍贿赂罪的评价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结合司法实践,我们认为,介绍贿赂的评价范围可以包括:
第一,介绍认识
介绍贿赂的应有之义,就是介绍行受贿双方相识,安排双方见面或使双方知晓对方,通过为贿赂双方建立沟通渠道,促成双方就贿赂交易进行沟通。
第二,信息传递
介绍人在行受贿双方之间传递贿赂交易的信息,包括向受贿方转答行贿方行贿的意愿、行贿的金额以及所欲谋求的利益,向行贿方转答受贿方受贿的意愿及所要求的贿赂等。
第三,撮合条件
在贿赂实现的过程中,行受贿双方的意愿可能会不完全一致,在要求的具体职务行为和贿赂金额方面产生分歧,介绍人便会从中进行沟通协调,说服一方降低要求或干脆妥协,最终促使行受贿得以实现。
第四,转交财物
有观点认为中间人如有转交财物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行贿罪共犯,介绍贿赂罪仅限于介绍人为安排行贿人与受贿人沟通、见面,而不得参加行贿、受贿的具体过程。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存在偏颇,如上判决亦将转交贿赂的行为认定为介绍贿赂罪。实际上,代为转交财物的行为实为介绍人居间撮合促成贿赂交易的具体体现。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法律上非法拘禁罪是否可以取保没有特别的限制。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刑事诉
刑事诉讼,涉及到一个人的生死、自由,对证据要求应该最为严格。可以比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看孙杨案件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孙杨案件中,只...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会给到法官量刑建议,法官一般会采纳,对于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法官会10
报告所涉部分用语和案例(仅供参考) 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现代社会,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而民间借贷因为简单方便又容易获得人们的青睐。随之而来的就是法
打刑事案件的费用多少?自诉案件公诉案件费用是多少?有刑事案件嫌疑或是遇到了他人伤害自己而要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的话,就需要去打官司。而在打刑事...
根据最高法院5月18日公布的最新标准,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吴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