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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开发?

时间:2016-10-19 14:10:00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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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我国现时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是国家所有权,一是集体所有权。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的前提: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只有在内国家通过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成为房地产开发用地。

2.房地产开发既可以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是继之进行房屋建设。

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是以土地利用和房屋建设为投资对象而进行的生产活动。前者通常称为土地开发或再开发,后者则称为房屋开发。土地开发,也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所谓“三通一平”,就是将开发区域以外的道路、给水排水管、供电线路等引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土地进行平移。所谓“七通一平”,包括道路通、上下水通、雨污排水通、通电力、通讯通、煤气通、热力返和平整场地。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并非仅限于房屋建设或者商品房屋的开发,而是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在内的升发经营活动。

二、开发分类

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1、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2、就房屋开发而言,一般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住宅开发;第二层次为生产与经营性建筑物开发;第三层次为生产、生活服务性建筑物的开发;第四层次为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的开发。

三、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开发基本原则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并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应依法遵守的基本原则。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开发原则

依法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原则。

在我国,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必须是国有土地。我国另一类型的土地即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集体土地必须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成为房地产开发用地。

2、城市规划的原则

城市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对建设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城市发展的纲领,也是对城市房地产开发进行合理控制,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科学制定和执行城市规划,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合理安排各项建设,指导城市有序、协调发展的保证。

3、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经济效益是房地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大小,是开发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效益指房地产开发给社会带来的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对城市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以上三方面是矛盾统一的辩证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还会产生冲突。这就需要政府站在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上,进行综合整合和管理。

4、综合开发原则

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即综合开发原则。综合开发较之以前的分散建设,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综合开发有利于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改变城市的面貌;有利于城市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方便生活,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原则。

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导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的战略方针,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应受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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