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网 > 专题 > 工程建筑 > 法律指南 > 正文

如何申办招标投标公证?

时间:2016-10-21 17:49:00 来源:好律师网
收藏
0条回复

招标,是指企业单位在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前,发表招标公告,由多家承包者前来投标,最后由发包者从中择优选定的一种经济行为。投标,就是投标人在同意招标人拟定的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条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提出报价。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招标投标公证的申请,由招标方于招标通知或公告发出之前向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最迟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招标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

(三)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

(四)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五)招标通知或公告;

(六)招标投标程序安排;

(七)招标文件;

(八)评标、定标原则和方法;

(九)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证员在投标阶段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

(一)投标前,检查投标箱并加封;

(二)投标时,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和标书密封情况;

(三)投标截止时,封贴投标箱。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投标资料(包括投标函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价格的修改的活动。在开标阶段,公证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

(一)监督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二)开标前,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

(三)投标箱开启后,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四)审查投标方是否具有规定的投标资格;

(五)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

(六)监督唱标,并作记录;

(七)开标结束后,当场口头证明开标活动真实、合法,并作记录。

评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所报送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对质量、价格和商业条件等进行评比和分析的活动。公证员在评标阶段提供的服务主要是:

(—)参加评标会议,记录评标情况;

(二)在评标结果上签名;

(三)评标结束后,宣读公证词,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公证处在公证员宣读公证词后的七日内出具公证书。宣读现场公证词的时间为公证书的生效时间。

定标后,招标人如果还需要就合同条款与中标人进一步商谈的,双方最后达成的协议就应公证,公证之日为合同生效之日。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