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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微量物证

时间:2016-11-30 11:17:2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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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微量物证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遗留或附着在事故现场中的道路、车辆、人体、衣着等相接触物体上或者在嫌疑车辆上的与事故案件相关的微量物质。

1、油漆物证的检验

油漆物证是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微量物证。

在交通事故中,各交通工具涂敷的油漆是最容易被刮擦脱落的事故物证,油漆物证常见于以散落物存在和漆状附着物存在。

对于驾车逃逸的交通肇事案件,可用于推断逃逸车辆的车辆类型、颜色,为案件提供侦查方向。  

遗留在其他客体上的漆状附着物或者散落的漆片,可送鉴定部门做理化检验,其种属认定结论,是认定肇事车辆的重要证据。

2、塑料和合成树脂物证的检验

塑料和合成树脂是仅次于油漆的常见微量物证。

在交通事故中,塑料和合成树脂物证主要来自机动车外部塑料制造的零部件(如转向灯灯罩和支撑架与基座、塑料保险杠等)受撞击成碎片散落在事故现场,也有的物证在受到强力刮擦后脱落一部分而粘附在车辆或其他物体的表面。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塑料零部件(如手把套、座套、车尾灯罩等)受到机动车的碰撞或刮擦以后,通常会形成非常有鉴定价值的塑料物证,塑料刮擦物质往往粘附在机动车的刮擦痕迹处。

3、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的检验

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自行车或摩托车的事故,现场常见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等微量物证。这些生物检材的DNA鉴定是直接认定肇事逃逸车辆的证据。

对于认定驾驶员的案件,车内的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的原始位置及鉴定结论,是认定驾驶员的重要依据。

4、玻璃物证的检验

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经常会发现散落的玻璃碎片。玻璃碎片的散落形态,是分析再现事故过程、确定第一碰撞位置的重要依据。

5、纤维物证的检验

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自行车或摩托车的事故,当车辆与人的衣服接触时,有时会造成织物纤维的脱落或者转移,从而留下微量纤维物证。通常纤维物证附着在肇事车辆的刮擦部位。

交通事故当事人事发时所穿的衣服上提取的纤维与取自嫌疑肇事车辆上附着的微量纤维物证进行理化比对检验,纤维种属一致的结论,是认定肇事车辆的重要物证。

6、橡胶和轮胎物证的检验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发现逃逸车辆遗留的轮胎痕迹,我们可以根据测量出的轮距、轮胎痕迹宽度以及轮胎花纹等痕迹物证来推断逃逸车辆的类型和肇事车辆的前进方向,为案件侦查提供线索;另一方面,事故现场提取的轮胎胎面胶微细颗粒可用于与查获的嫌疑肇事车辆做理化检验比对,为案件提供证据。车辆遗留在路面上的轮胎花纹痕迹或者车辆碾压人体而遗留在衣服上及人体上的轮胎花纹痕迹,可做轮胎花纹种类鉴定,为案件提供证据。

7、其他微量物证的检验

除了以上的一些主要的常见微量物证,在某些特别的交通事故中还可能出现一些其他的微量物证,这些物证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依然对侦破交通肇事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如:金属物证的检验、油斑物证的检验、土壤物证的检验、煤炭物证的检验、焦碳物证的检验、沥青物证的检验、树木物证的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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